✨極上之湯社宅✨
近捷運新上架有電梯隨時可遷入可開伙
?房?衛電梯大樓
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地址:
所屬社區:極上之湯大廈
交通
距新北投站200公尺
距北投站593公尺
距北投分局站315公尺
生活
距鼎膳便當簡餐66公尺
距BADOU新北投文創天地195公尺
附近有6家購物中心,10家餐廳
教育
距市立北投國中補校161公尺
距私立薇閣小學236公尺
附近有7所國小,9所國中,2所大學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提供設備
- 冰箱
- 洗衣機
- 電視
- 冷氣
- 熱水器
- 床
- 衣櫃
- 第四台
- 網路
- 天然瓦斯
- 沙發
- 桌子
- 陽台
- 電梯
- 車位
屋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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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為溫泉套房,位在台北市北投區極上之湯大樓,適合小資族、黃金單身漢居住。
本物件🌟申請租金補貼🌟報稅
🌟此物件房東、房客皆免《仲介費》及《服務費》🌟
屋況良好,乾淨整潔🫧近新北投商圈
商圈成熟,超市、餐飲、小吃皆有🍡
居住環境清爽,居住品質高📪
本案件拒菸、拒絕飼養寵物
—————————————————
🌟請詳閱內文確認您是否有符合社會住宅承租資格🌟
⭕已成年.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及國內設有戶籍。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家庭成員平均個人所得57,400元/月以下。
⭕動產總額437萬及不動產總額650萬以下。
⭕申請人為在地服務現任職務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或相當於該職務列等以下之警消人員得不受所得限制。
⭕家庭成員台北.新北.基隆.桃園.均無自有住宅 。
🌟符合資格者,申請前需準備🌟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配偶亦堤供)
⭕《全戶》戶籍謄本,申請日前一個月內(夫妻分戶者應另檢具其配偶之戶籍謄本,記事不得省略)(戶政事務所辦理)
⭕《全戶》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一個月內(國稅局辦理)
⭕若為現職警消人員,需檢附實際於警消機關在職證明文件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經濟弱勢或社會弱勢相關證明文件
🌟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申請資格🌟
⭕家庭成員《全台》均無單獨持有自有房屋。
⭕家庭成員持有共有房屋且持分合計非全部。
⭕家庭成員平均個人所得49,200元/月以下。
—————————————————
賞屋請電0965600907文柏凱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114)485581號
不動產經紀人 陳智仁 新北市(89)47號
不動產經紀業者:新市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附近有便利商店、公園綠地。
本房屋近北投公園公車站、新北投捷運站。
本物件🌟申請租金補貼🌟報稅
🌟此物件房東、房客皆免《仲介費》及《服務費》🌟
屋況良好,乾淨整潔🫧近新北投商圈
商圈成熟,超市、餐飲、小吃皆有🍡
居住環境清爽,居住品質高📪
本案件拒菸、拒絕飼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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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內文確認您是否有符合社會住宅承租資格🌟
⭕已成年.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及國內設有戶籍。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家庭成員平均個人所得57,400元/月以下。
⭕動產總額437萬及不動產總額650萬以下。
⭕申請人為在地服務現任職務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或相當於該職務列等以下之警消人員得不受所得限制。
⭕家庭成員台北.新北.基隆.桃園.均無自有住宅 。
🌟符合資格者,申請前需準備🌟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配偶亦堤供)
⭕《全戶》戶籍謄本,申請日前一個月內(夫妻分戶者應另檢具其配偶之戶籍謄本,記事不得省略)(戶政事務所辦理)
⭕《全戶》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一個月內(國稅局辦理)
⭕若為現職警消人員,需檢附實際於警消機關在職證明文件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經濟弱勢或社會弱勢相關證明文件
🌟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申請資格🌟
⭕家庭成員《全台》均無單獨持有自有房屋。
⭕家庭成員持有共有房屋且持分合計非全部。
⭕家庭成員平均個人所得49,200元/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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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屋請電0965600907文柏凱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114)485581號
不動產經紀人 陳智仁 新北市(89)47號
不動產經紀業者:新市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附近有便利商店、公園綠地。
本房屋近北投公園公車站、新北投捷運站。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押金二個月
管理費無
房屋已辦產權登記
法定用途 見使照
建物面積 見使照
產權登記 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