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房屋】北車挑高住辦大樓一層一戶
昨日瀏覽:0 ( 0 | 0)
- 押
金 :二個月 - 車
位 :平面式停車位,已含租金內 - 性
別 要 求 :男女生皆可 管理費 :--最短租期 :兩年 - 開伙:可
以 養寵物 :可以 - 身份要求:上班族
、家庭 - 法
定用途 :商 業用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使照
- 產
權 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熱水器
- 冰箱
- 冷氣
- 洗衣機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床
- 沙發
- 天然瓦斯
- 電視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
附近交通:近長安東路一段公車站; 台北火車捷運站; 台北火車站
屋況說明
【獨享一層・市中心稀有釋出】
長安東路黃金地段辦住兩用出租中!
位於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本物件位居精華地段,一層一戶、格局方正、採光通透、通風良好,兼具辦公與住宅機能,是創業者、SOHO族、企業小型辦公室或家庭的理想選擇!
|地段優勢|
・步行即達台北車站,無縫串連捷運、高鐵、台鐵、公車與客運,南來北往皆便利
・鄰近中山商圈、京站、誠品南西、光華商場,吃喝玩樂生活機能應有盡有
・周邊匯聚各式美食、超市、銀行、郵局、便利商店,生活無須開車也輕鬆自在
|學區與綠意|
・學區完善,鄰近中山國小、新興國中,步行即可接送
・近華山大草原、林森公園,假日散步、運動放鬆皆宜,鬧中取靜的好選擇
|房屋特色|
・一層一戶,隱私性高
・可住家可辦公,彈性空間運用
・採光良好,雙面開窗,空氣流通
・屋況良好,可立即入住
・附設專屬車位,市中心擁有車位超稀有!
歡迎洽詢預約賞屋,一手掌握黃金地段稀有物件!
生活、工作、便利、舒適,一次到位。
大家房屋台北政大店
誠信團隊【來大家、找到家】
買屋賣屋找『宗田』,讓你有屋又有田年度風雲人物【千萬經紀人】
全國績優TOP 1
【房產顧問師-田田】
林宗田0918-508-365
長安東路黃金地段辦住兩用出租中!
位於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本物件位居精華地段,一層一戶、格局方正、採光通透、通風良好,兼具辦公與住宅機能,是創業者、SOHO族、企業小型辦公室或家庭的理想選擇!
|地段優勢|
・步行即達台北車站,無縫串連捷運、高鐵、台鐵、公車與客運,南來北往皆便利
・鄰近中山商圈、京站、誠品南西、光華商場,吃喝玩樂生活機能應有盡有
・周邊匯聚各式美食、超市、銀行、郵局、便利商店,生活無須開車也輕鬆自在
|學區與綠意|
・學區完善,鄰近中山國小、新興國中,步行即可接送
・近華山大草原、林森公園,假日散步、運動放鬆皆宜,鬧中取靜的好選擇
|房屋特色|
・一層一戶,隱私性高
・可住家可辦公,彈性空間運用
・採光良好,雙面開窗,空氣流通
・屋況良好,可立即入住
・附設專屬車位,市中心擁有車位超稀有!
歡迎洽詢預約賞屋,一手掌握黃金地段稀有物件!
生活、工作、便利、舒適,一次到位。
大家房屋台北政大店
誠信團隊【來大家、找到家】
買屋賣屋找『宗田』,讓你有屋又有田年度風雲人物【千萬經紀人】
全國績優TOP 1
【房產顧問師-田田】
林宗田0918-508-365
自我介紹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72,000 元/月
含管理費
格局 : 3房2 廳3衛1陽台 坪數 : 45坪 樓層 : 7F/9F - 型態 : 電
梯大樓 - 現況 : 住
辦 - 社
區 : 中山經貿大樓
更新於:29天前
有效期:2025-08-06
掃碼QRcode撥打電話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