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民 權路🍎2樓(辦公室)🍎使用約50坪
押金 :二個月 - 車
位 :無 性 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管理費:無
- 最
短租期 :一年 - 開
伙 :可以 - 養
寵 物 :可以 身 份要求 :學生、上班族 、家庭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
使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見使照 產 權登記 :已辦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出租2樓整層.獨立出入口
租金55000元含稅(需要公證)
裝潢期:承租交付後1個月
分區: 商業區
子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面寬8.8米 深度19.1米 使用坪約50坪
剛好遇見你”成為一家人.
用真誠的心服務每一位客戶,珍惜每一位客戶的來電
傾聽客戶需求,用心尋找適合物件,不浪費您的時間
如果您找房很久了,一直找不到適合的房子,請快聯絡我帶您看這戶,當您在猶豫中,房子很有可能就被買了!!!
找房子真的很辛苦,就讓我來幫您過濾,我登591的案件,都是非常Apple的物件!
預約看屋☎陳先生0932-516-557
預約看屋☎陳先生0932-516-557
591線上諮詢系統會延遲很久才收到訊息,無法即時通知即時回覆
請加我Line ID 0932516557
請加我Line ID 0932516557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