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內湖站【宏泰巨星美住辦】
- 押
金 :二個月 - 車
位 :無 性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管理費:2
000元/月 最 短租期 :一年- 開伙:可
以 - 養寵物:
不可以 - 身
份 要 求 :上班族、家庭 - 朝
向 :坐北朝南 - 法
定用途 :商業用 - 建物面積:35
.49坪(不含公設) 產權登記 :已辦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熱水器
- 冰箱
- 冷氣
- 床
- 沙發
- 天然瓦斯
- 電視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附近交通:近湖光市場公車站; 內湖捷運站
「物件特色」
♥️位居內湖蛋黃區,捷運五分鐘,食衣住行都方便
♥️成功路上臨30米大馬路
♥️可住、可辦公~多功能好屋
♥️屋主1~2年前剛花400萬左右裝潢更新
♥️邊間三面採光,通風良好
★帶看房子不收費,成交才收服務費★
💛 Grace 來自純樸的鄉下,始終堅持細膩與耐心的服務
我深知,一間好房子,不只是居住空間,更承載著每一位屋主的未來夢想。
把您的家交給我,我會用心守護每一個細節。
📞 預約賞屋專線|0989-189449
💬 LINE ID|grace0657
👩💼 用心服務專員|潘慧琪 Grace
🏢 台灣房屋|內湖特許加盟店
眾富金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
(100)北市經證字第01787號
誠信・用心・堅持,成就每一段家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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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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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