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稀有高樓層四面採光景觀大露臺工作室住家 57天成交
瀏覽人數:2 ( 2 | 0)
- 押
金 :二 個月 - 車 位:機械式停車位,已含租金內
- 性別要求:男女生皆可
- 管理費:1600元/月
最短租期 :一年 - 開
伙 :可以 - 養
寵物 :可以 - 身份要求:
學生、 上班族、家庭 - 朝向:坐北朝南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見使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使照
- 產
權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熱水器
- 天然瓦斯
- 冷氣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床
- 沙發
- 電視
- 冰箱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
附近交通:近一江新村公車站; 中和農會(中和路)公車站; 大潤發公車站; 中和站捷運站
社區介紹
屋況說明
超稀有景觀工作室,四面採光,超大私人露臺,可辦公(商業區可以商登) 可住家。
中和稀有高樓層、通風超級好,另有精美交誼廳可供會客使用!
如果有住家需求,還可以上下兩層一起租,有超大露臺就像是在市區頂樓的獨棟小別墅喔!
https://rent.591.com.tw/rent-detail-8348376.html
超強機能250公尺 雙捷交會中和站 : 距雙捷交會的「中和站」僅約250公尺
3環3線縱橫雙北新優勢 : 與台北僅一橋之隔的「旭泰城光」,挾6路相會的地段光環
左右逢源 5大商圈百貨 : 5大商圈任你挑選(大潤發購物商圈、好市多美式商圈、威力廣場百貨商圈、中和廟口美食商圈、比漾百貨精品商圈)
旭泰城光1公里生活圈
捷運中和站約250M KFC肯德基約50M 摩斯漢堡約50M 麥當勞約120M
大潤發約48M 家樂福入口約340M COSTO入口約813M 保生路口(比漾廣場)約878M
怡和醫院約150M 中祥醫院約250M 中和區公所約500M 枋寮傳統市場約250M
5000坪中和區綜合運動場約450M 仁愛公園 約978M 左岸河濱公園約855M
中和國小約350公M 私立南山中學約615M 中和農會約120M 郵局約180M
中和稀有高樓層、通風超級好,另有精美交誼廳可供會客使用!
如果有住家需求,還可以上下兩層一起租,有超大露臺就像是在市區頂樓的獨棟小別墅喔!
https://rent.591.com.tw/rent-detail-8348376.html
超強機能250公尺 雙捷交會中和站 : 距雙捷交會的「中和站」僅約250公尺
3環3線縱橫雙北新優勢 : 與台北僅一橋之隔的「旭泰城光」,挾6路相會的地段光環
左右逢源 5大商圈百貨 : 5大商圈任你挑選(大潤發購物商圈、好市多美式商圈、威力廣場百貨商圈、中和廟口美食商圈、比漾百貨精品商圈)
旭泰城光1公里生活圈
捷運中和站約250M KFC肯德基約50M 摩斯漢堡約50M 麥當勞約120M
大潤發約48M 家樂福入口約340M COSTO入口約813M 保生路口(比漾廣場)約878M
怡和醫院約150M 中祥醫院約250M 中和區公所約500M 枋寮傳統市場約250M
5000坪中和區綜合運動場約450M 仁愛公園 約978M 左岸河濱公園約855M
中和國小約350公M 私立南山中學約615M 中和農會約120M 郵局約180M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