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群社宅★近三重國小站溫馨電梯2房
12天成交?房?廳?衛電梯大樓
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地址:
所屬社區:萬泰大樓
交通
距修德國小站36公尺
距三重國小站846公尺
距菜寮站857公尺
生活
距宏聲菸酒有限公司246公尺
距食神涮涮鍋27公尺
附近有10家購物中心,10家餐廳
教育
距新北市三重區修德國民小學227公尺
距新北市私立格致中學722公尺
附近有6所國小,5所國中,1所大學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適合上班族及家庭提供設備
- 冰箱
- 洗衣機
- 電視
- 冷氣
- 熱水器
- 床
- 衣櫃
- 第四台
- 網路
- 天然瓦斯
- 沙發
- 桌椅
- 1陽台
- 電梯
- 車位
屋況介紹
地點: 近三重國小站, 菜寮捷運站, 修德國小公車站, 交通超方便
周邊環境:
步行3分鐘可到修德國小, 步行10分鐘內可到明志國中, 就學超方便
步行3分鐘內可到力行市場; 10分鐘內可至全聯, 家樂福超市, 蔬果新鮮便宜, 採買超方便
對面為寶石牙科; 步行5分鐘內有多家診所, 就醫超方便
附近小吃店不盡其數(e.g.今大滷肉飯, 大王原汁牛肉麵...etc), 覓食超方便
步行5分鐘內可到六張公園/大同公園, 運動散心超方便
看屋請加line: @516zgcfg(前面有加@)或來電
對於社會住宅不清楚不了解都歡迎詢問~~~
【新北市社會住宅(公會版)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
本物件承租方免付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需符合資格才可申請☺
依新北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計畫專案核定:
一般戶:租金$25,000 (不含管理費)
(1) 年滿20歲的中華民國國民。
(2) 在台、澎、金、馬設籍。
(3) 戶籍內直系親屬及配偶在雙北、基隆、桃園無12坪以上之不動產。
(4) 家庭(含戶籍內直系親屬及配偶)平均每人每月5萬5,300元。
(5) 未居住在國營、公營、社會住宅者。
※申請人為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或為未成年已結婚者,不受上開年齡之限制。
※申請人為現任職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或相當於該職務列等以下之警消人員得不受前述「最近一年度之家庭年所得及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規定之限制。
一類戶(需符合一般戶資格):租金補助4,545元/月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身分者
(1) 特殊境遇家庭(需取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
(2)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此項限本人申請)
(3) 65歲以上(此項限本人申請)
(4)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5) 身心障礙者(分輕、中、重、極重度)
(6)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7) 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含3人) (此項限本人申請)
(8) 原住民
(9) 災民
(10) 遊民
(11)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此項限本人申請)
二類戶(需符合一般戶資格):租金補助7,200元/月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身分者
(1) 中低收入戶
(2) 低收入戶
……………………………………………………………………………………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1個月內)(戶政機關申請)
3.家庭成員的財產清單(1個月內) (稅捐處或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的所得清單(1個月內) (稅捐處或國稅局申請)
a.承租人家庭成員”動產限額403萬”
b.承租人家庭成員”不動產限額600萬”
5.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6.現職警消人員戶,檢附實際於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警消機關在職證明文件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歡迎來電詢問,別讓租屋成為你困擾的事♥♡
周邊環境:
步行3分鐘可到修德國小, 步行10分鐘內可到明志國中, 就學超方便
步行3分鐘內可到力行市場; 10分鐘內可至全聯, 家樂福超市, 蔬果新鮮便宜, 採買超方便
對面為寶石牙科; 步行5分鐘內有多家診所, 就醫超方便
附近小吃店不盡其數(e.g.今大滷肉飯, 大王原汁牛肉麵...etc), 覓食超方便
步行5分鐘內可到六張公園/大同公園, 運動散心超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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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社會住宅(公會版)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
本物件承租方免付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需符合資格才可申請☺
依新北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計畫專案核定:
一般戶:租金$25,000 (不含管理費)
(1) 年滿20歲的中華民國國民。
(2) 在台、澎、金、馬設籍。
(3) 戶籍內直系親屬及配偶在雙北、基隆、桃園無12坪以上之不動產。
(4) 家庭(含戶籍內直系親屬及配偶)平均每人每月5萬5,300元。
(5) 未居住在國營、公營、社會住宅者。
※申請人為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或為未成年已結婚者,不受上開年齡之限制。
※申請人為現任職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或相當於該職務列等以下之警消人員得不受前述「最近一年度之家庭年所得及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規定之限制。
一類戶(需符合一般戶資格):租金補助4,545元/月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身分者
(1) 特殊境遇家庭(需取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
(2)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此項限本人申請)
(3) 65歲以上(此項限本人申請)
(4)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5) 身心障礙者(分輕、中、重、極重度)
(6)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7) 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含3人) (此項限本人申請)
(8) 原住民
(9) 災民
(10) 遊民
(11)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此項限本人申請)
二類戶(需符合一般戶資格):租金補助7,200元/月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身分者
(1) 中低收入戶
(2) 低收入戶
……………………………………………………………………………………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1個月內)(戶政機關申請)
3.家庭成員的財產清單(1個月內) (稅捐處或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的所得清單(1個月內) (稅捐處或國稅局申請)
a.承租人家庭成員”動產限額403萬”
b.承租人家庭成員”不動產限額600萬”
5.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6.現職警消人員戶,檢附實際於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警消機關在職證明文件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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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押金二個月
管理費1,175元/月
房屋已辦產權登記
法定用途 住家用
建物面積 7.54坪 (不含公設)
產權登記 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