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錦新大樓8天成交
近捷運隨時可遷入免服務費免管理費
1房1廳1衛7.1坪8F/14F電梯大樓
9,000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地址: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
所屬社區:錦新大樓
交通
距中山國小站311公尺
距行天宮站605公尺
距雙連站702公尺
生活
距咕比豆花(無內用純外送)81公尺
距必翔銀髮樂活館 台北店119公尺
附近有10家購物中心,10家餐廳
教育
距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243公尺
距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331公尺
附近有6所國小,4所國中,1所大學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不可開伙提供設備
- 冰箱
- 洗衣機
- 電視
- 冷氣
- 熱水器
- 床
- 衣櫃
- 第四台
- 網路
- 天然瓦斯
- 沙發
- 桌椅
- 陽台
- 電梯
- 車位
屋況介紹
備註:591手機版請務必點開V向下箭頭,詳閱內文
<內文>
業務電話若未接聽,請先搜尋Line ID加入詢問電話搜尋0903392122
---------------------------------------------
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搶手登場!
本物件承租方免付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須符合資格才可申請!
依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專案核定
承租人申請條件說明:
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 已成年
• 未成年已結婚
•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 年滿十八歲,且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者
一般戶$
1.申請人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家庭每人每月平均得68,772元/月以下
3.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雙北基隆桃園無40平方公尺(12坪)以上自有住宅
4.動產限額(含利息、中獎所得等)低於715萬元
5.不動產限額(含土地、田賦、房屋現值)低於940萬元
6.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居住在國營、公營、社會住宅者
第一類補助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特殊境遇家庭(需取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身心障礙者(分輕、中、重、極重度)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原住民/災民/遊民/65歲以上
◆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
第二類補助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另需申請300億租金補貼者,可致電詢問相關資格的補助申請金額。
補助申請資格如下:
300億租補資格
☆★申請人年齡☆★:
(1)申請人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3)未成年,父母之一方已死亡,另一方非本國人。
☆★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
(1)家庭成員全台均無自有房屋。
(2)家庭成員持有共有房屋且持分合計非全部。
(3)家庭成員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4)家庭成員僅持有審查基準日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
人均所得未超過57,039元/月。
☆★「家庭成員」包含哪些人☆★:
(1)申請人
(2)申請人之配偶
(3)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者為限)
(4)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5)申請人或其配偶之受監護人。
★★★補助金額加碼倍數可參考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金額試算★★★
---------------------------------------------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國民身分證
2.全戶戶籍謄本(戶政申請)
3.家庭成員財產歸屬清單(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綜所稅清單(國稅局申請)
5.其他身分別證明文件
廣告電話若無接聽請轉洽
0908036426/施小姐
申請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三段92號
聯繫電話:2517-6729
聯繫時間:每日09:30~18:30
寄居蟹租屋有限公司
=創造公平的租屋環境=
企業社會責任、實現居住正義
提供安全安心的租屋居住環境
【寄居蟹租屋有限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陳虹聿 (證號:112年基市字第00330號)
【租賃管理人員】:陳冠瑋 (證號:109年登字第007517號)
=代租、代管、裝潢修繕、包租=
<內文>
業務電話若未接聽,請先搜尋Line ID加入詢問電話搜尋090339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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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搶手登場!
本物件承租方免付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須符合資格才可申請!
依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專案核定
承租人申請條件說明:
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 已成年
• 未成年已結婚
•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 年滿十八歲,且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者
一般戶$
1.申請人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家庭每人每月平均得68,772元/月以下
3.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雙北基隆桃園無40平方公尺(12坪)以上自有住宅
4.動產限額(含利息、中獎所得等)低於715萬元
5.不動產限額(含土地、田賦、房屋現值)低於940萬元
6.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居住在國營、公營、社會住宅者
第一類補助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特殊境遇家庭(需取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身心障礙者(分輕、中、重、極重度)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原住民/災民/遊民/65歲以上
◆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
第二類補助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另需申請300億租金補貼者,可致電詢問相關資格的補助申請金額。
補助申請資格如下:
300億租補資格
☆★申請人年齡☆★:
(1)申請人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3)未成年,父母之一方已死亡,另一方非本國人。
☆★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
(1)家庭成員全台均無自有房屋。
(2)家庭成員持有共有房屋且持分合計非全部。
(3)家庭成員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4)家庭成員僅持有審查基準日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
人均所得未超過57,039元/月。
☆★「家庭成員」包含哪些人☆★:
(1)申請人
(2)申請人之配偶
(3)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者為限)
(4)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5)申請人或其配偶之受監護人。
★★★補助金額加碼倍數可參考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金額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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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國民身分證
2.全戶戶籍謄本(戶政申請)
3.家庭成員財產歸屬清單(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綜所稅清單(國稅局申請)
5.其他身分別證明文件
廣告電話若無接聽請轉洽
0908036426/施小姐
申請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三段92號
聯繫電話:2517-6729
聯繫時間:每日09:30~18:30
寄居蟹租屋有限公司
=創造公平的租屋環境=
企業社會責任、實現居住正義
提供安全安心的租屋居住環境
【寄居蟹租屋有限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陳虹聿 (證號:112年基市字第00330號)
【租賃管理人員】:陳冠瑋 (證號:109年登字第007517號)
=代租、代管、裝潢修繕、包租=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押金二個月
管理費無
房屋已辦產權登記
法定用途 商業用
建物面積 5.41坪 (不含公設)
產權登記 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