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好屋@社宅/可租補/適合共租20天成交
近捷運拎包入住隨時可遷入可開伙免服務費免管理費
3房1衛公寓
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地址:
交通
距松江南京站415公尺
距南京新生北路口站140公尺
距捷運松江南京站345公尺
生活
距ライカフォトスタジオ355公尺
距東引小吃吉林店11公尺
附近有10家購物中心,10家餐廳
教育
距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172公尺
距臺北市立長安國民中學346公尺
附近有5所國小,5所國中,1所大學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提供設備
- 冰箱
- 洗衣機
- 電視
- 冷氣
- 熱水器
- 床
- 衣櫃
- 第四台
- 網路
- 天然瓦斯
- 沙發
- 桌椅
- 1陽台
- 電梯
- 車位
優選理由
產權有保障
已在地政局辦理建物產權登記,選擇更安心
拎包入住
滿足90%的日常所需設備,享輕鬆入住體驗
出行超便利
距松江南京捷運站 415公尺,通勤/購物都方便
屋況介紹
備註:591手機版請務必點開V向下箭頭,詳閱內文
<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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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搶手登場!
本物件承租方免付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須符合資格才可申請!
依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專案核定
承租人申請條件說明:
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 已成年
• 未成年已結婚
•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 年滿十八歲,且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者
一般戶 $
1.申請人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家庭每人每月平均得68,772元/月以下
3.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雙北基隆桃園無40平方公尺(12坪)以上自有住宅
4. 動產限額(含利息、中獎所得等)低於715萬元
5. 不動產限額(含土地、田賦、房屋現值)低於940萬元
6.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居住在國營、公營、社會住宅者
第一類補助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特殊境遇家庭(需取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身心障礙者(分輕、中、重、極重度)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原住民/災民/遊民/65歲以上
◆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
第二類補助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另需申請300億租金補貼者,可致電詢問相關資格的補助申請金額。
補助申請資格如下:
300億租補資格
☆★申請人年齡☆★:
(1)申請人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3)未成年,父母之一方已死亡,另一方非本國人。
☆★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
(1)家庭成員全台均無自有房屋。
(2)家庭成員持有共有房屋且持分合計非全部。
(3)家庭成員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4)家庭成員僅持有審查基準日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
人均所得未超過57,039元/月。
☆★「家庭成員」包含哪些人☆★:
(1)申請人
(2)申請人之配偶
(3)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者為限)
(4)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5)申請人或其配偶之受監護人。
★★★補助金額加碼倍數可參考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金額試算★★★
---------------------------------------------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國民身分證
2.全戶戶籍謄本(戶政申請)
3.家庭成員財產歸屬清單(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綜所稅清單(國稅局申請)
5.其他身分別證明文件
---------------------------------------------
=創造公平的租屋環境=
企業社會責任、實現居住正義
提供安全安心的租屋居住環境
=代租、代管、裝潢修繕、包租=
本公司專職租屋管理非一般房仲
租屋找專業是房東房客最大保障
歡迎提供需求為您配對優質物件
【寄居蟹租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三段92號4樓
📌經紀人:陳虹聿(112)年基市字第00330號
<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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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申請條件說明:
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 已成年
• 未成年已結婚
•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 年滿十八歲,且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者
一般戶 $
1.申請人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家庭每人每月平均得68,772元/月以下
3.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雙北基隆桃園無40平方公尺(12坪)以上自有住宅
4. 動產限額(含利息、中獎所得等)低於715萬元
5. 不動產限額(含土地、田賦、房屋現值)低於940萬元
6.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居住在國營、公營、社會住宅者
第一類補助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特殊境遇家庭(需取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身心障礙者(分輕、中、重、極重度)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原住民/災民/遊民/65歲以上
◆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
第二類補助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另需申請300億租金補貼者,可致電詢問相關資格的補助申請金額。
補助申請資格如下:
300億租補資格
☆★申請人年齡☆★:
(1)申請人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3)未成年,父母之一方已死亡,另一方非本國人。
☆★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
(1)家庭成員全台均無自有房屋。
(2)家庭成員持有共有房屋且持分合計非全部。
(3)家庭成員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4)家庭成員僅持有審查基準日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
人均所得未超過57,039元/月。
☆★「家庭成員」包含哪些人☆★:
(1)申請人
(2)申請人之配偶
(3)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者為限)
(4)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5)申請人或其配偶之受監護人。
★★★補助金額加碼倍數可參考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金額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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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國民身分證
2.全戶戶籍謄本(戶政申請)
3.家庭成員財產歸屬清單(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綜所稅清單(國稅局申請)
5.其他身分別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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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專職租屋管理非一般房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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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居蟹租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三段92號4樓
📌經紀人:陳虹聿(112)年基市字第00330號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押金二個月
管理費無
房屋已辦產權登記
法定用途 住家用
建物面積 22.67坪 (不含公設)
產權登記 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