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可租補-市中心、近學區與園區

有電梯隨時可遷入可開伙
3房2廳2衛電梯大樓
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址:

所屬社區:四維天廈

交通

西門派出所站174公尺

西門國小站254公尺

大鵬新城站743公尺

生活

新竹大遠百莎薇內衣專櫃495公尺

八方雲集 新竹四維店71公尺

附近有9家購物中心,9家餐廳

教育

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162公尺

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928公尺

附近有8所國小,4所國中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

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

提供設備

冰箱
洗衣機
電視
冷氣
熱水器
衣櫃
第四台
網路
天然瓦斯
沙發
桌子
陽台
電梯
車位

屋況介紹

仲介: 李小姐(收服務費)

經紀業: 大管家租賃住宅代管有限公司

打電話
打電話
禁菸、禁寵、禁神明廳

申請基本條件說明:

1.年滿18歲。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新竹縣市無自有住宅
3.家庭成員均無承租本市國民住宅、公營住宅、社會住宅。
4.家庭成員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49805元整。全家庭動產限額310萬元、不動產限額549萬元。
5.另現職警政四階以下或相當職務列等之基層警消人員,不受前述限制。


6.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依換居專案規定申請承租者,不受上述4規定之限制。但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申請換居之自有住宅與承租之租賃住宅或社會住宅,坐落於不同縣市者,應符合上述4不動產限額之規定。

補助金額:
1.一般戶-
租金$24000
因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未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條件者,故無租金補助或租金補貼。

2.整合戶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條件者,經審查取得其核定函者,可以依其作業規定領取該租金補貼。補助金額依其規定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特殊境遇家庭
(4)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限申請人本人)
(5)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限申請人本人)
(6)65歲以上。(限申請人本人)
(7)受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8)身心障礙者
(9)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10)原住民
(11)災民
(12)遊民
(13)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限申請人本人)

3.轉期戶-
但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各款身分之一,且為第二期計畫或第三期計畫之第一類或第二類弱勢戶,繼續承租原租賃住宅轉入本計畫,但不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資格者,則依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九點附表四每月租金補貼金額表之第三級金額核撥租金補助。新竹市補助金額為新台幣2400元。

4.換居戶-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符合「換居專案」規定者,則依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九點附表四每月租金補貼金額表之第三級金額核撥租金補助。新竹市補助金額為新台幣2400元。

符合以上條件即可攜帶以下文件來電/店預約申請
1.身分證
2.戶籍謄本(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現戶全戶,不可隱藏記事)
3.其他身分別證明文件

財稅資料將由營建署系統自動查核

歡迎來電詢問及資格審查

申請電話:0911-554161  李小姐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632號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押金二個月
管理費1,610元/月
房屋已辦產權登記
法定用途 見使照
建物面積 見使照
產權登記 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