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景觀漂亮四房(可申請租金補貼喔)
近商圈有電梯隨時可遷入可開伙可養寵物有車位
4房2廳2衛電梯大樓
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地址:
所屬社區: 御庭苑
交通
距大樹派出所站418公尺
距桃園客運桃園總站726公尺
距總站停車場桃園客運736公尺
生活
距泰私廚 泰式料理56公尺
距美安SHOP.COM經銷商 桃園桃鶯路134公尺
附近有10家購物中心,10家餐廳
教育
距桃園市桃園區建國國民小學410公尺
距桃園市立福豐國民中學761公尺
附近有6所國小,2所國中,1所大學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裝潢信息
三年以上 簡易裝潢提供設備
- 冰箱
- 洗衣機
- 電視
- 冷氣
- 熱水器
- 床
- 衣櫃
- 第四台
- 網路
- 天然瓦斯
- 沙發
- 桌椅
- 1陽台
- 電梯
- 平面車位
屋況介紹
找聯碩租社會住宅免服務費 後火車站婦女館旁
租金19,000元(不含管理費3000元,平面車位3000元)
可入戶籍、可申請補助
承租者須提符合社會住宅租客資格供正常工作證明 或者 工作地點名片等
桃園市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市府版)
免服務費 搶手登場
※ 禁拜拜 ※
承租者須提供正常工作證明 或者提供工作地點或名片等
【來電預約看屋前,請先確認符合以下資格】
申請資格(此為包租包管案件)
◆ 合格戶:月租金$25000元(租金19,000元,管理費3,000元,車位3,000元)
(1) 家庭年所得131萬以下,每人平均$5萬5,920元元/月以下
(2) 家庭成員均無位於雙北、基隆、桃園、新竹、新竹市。
(3) 動產限額低於302萬。
(4) 不動產限額每戶低於580萬。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承租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 / 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有效期限(戶政事務所申請)
3、家庭成員財產歸屬清單 / 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有效期限(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綜所稅清單 / 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有效期限(國稅局申請)
5、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3~4項資料如果有提供戶籍謄本資料即可免申請
※ 家庭成員定義→含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與申請人或配偶為同戶籍之未成年子女(限18歲以下)
300億擴大租金補助(請詳閱喔)
桃園市:家庭成員之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應低於「4萬7,931元」以下金額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全國)。
家庭成員定義:
1.申請人。
2.申請人之配偶。
3.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
4.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5.申請人或其配偶之受監護人。
6.但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者為限。
◆ 第一級:補助級距5000元
(1) 家庭成員二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
(2) 家庭成員三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
◆ 第二級:補助級距4000元
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
加碼倍數依申請人提供身分為試算依據
◆ 第三級:補助級距2400元
1.家庭成員一人且未滿四十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2.初入社會青年: 成年至40歲以下單身(1.2倍)
3.新婚家庭: 申請日前二年結婚者,以戶籍登記為準(1.3倍)
4.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 申請人或其配偶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數
民法規定成年年齡於112年1月1日起為18歲。
一人:1.4倍
二人:1.6倍
三人:1.8倍
逾三人者:每增生育一名未成年
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0.2倍,依此類推。
5.經濟弱勢: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1.4倍)
6.社會弱勢(1.2倍)
(1)特殊境遇家庭
(2)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3)65歲以上
(4)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5)身心障礙者
(6)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7)原住民
(8)災民
(9)遊民
(10)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聯碩物業桃園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四期服務廠商
不動產經紀人:徐素珍(基市字第00264號)
租賃管理人員:黎泳青(登字第000967號)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
租金19,000元(不含管理費3000元,平面車位3000元)
可入戶籍、可申請補助
承租者須提符合社會住宅租客資格供正常工作證明 或者 工作地點名片等
桃園市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市府版)
免服務費 搶手登場
※ 禁拜拜 ※
承租者須提供正常工作證明 或者提供工作地點或名片等
【來電預約看屋前,請先確認符合以下資格】
申請資格(此為包租包管案件)
◆ 合格戶:月租金$25000元(租金19,000元,管理費3,000元,車位3,000元)
(1) 家庭年所得131萬以下,每人平均$5萬5,920元元/月以下
(2) 家庭成員均無位於雙北、基隆、桃園、新竹、新竹市。
(3) 動產限額低於302萬。
(4) 不動產限額每戶低於580萬。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承租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 / 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有效期限(戶政事務所申請)
3、家庭成員財產歸屬清單 / 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有效期限(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綜所稅清單 / 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有效期限(國稅局申請)
5、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3~4項資料如果有提供戶籍謄本資料即可免申請
※ 家庭成員定義→含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與申請人或配偶為同戶籍之未成年子女(限18歲以下)
300億擴大租金補助(請詳閱喔)
桃園市:家庭成員之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應低於「4萬7,931元」以下金額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全國)。
家庭成員定義:
1.申請人。
2.申請人之配偶。
3.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
4.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5.申請人或其配偶之受監護人。
6.但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者為限。
◆ 第一級:補助級距5000元
(1) 家庭成員二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
(2) 家庭成員三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
◆ 第二級:補助級距4000元
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
加碼倍數依申請人提供身分為試算依據
◆ 第三級:補助級距2400元
1.家庭成員一人且未滿四十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2.初入社會青年: 成年至40歲以下單身(1.2倍)
3.新婚家庭: 申請日前二年結婚者,以戶籍登記為準(1.3倍)
4.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 申請人或其配偶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數
民法規定成年年齡於112年1月1日起為18歲。
一人:1.4倍
二人:1.6倍
三人:1.8倍
逾三人者:每增生育一名未成年
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0.2倍,依此類推。
5.經濟弱勢: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1.4倍)
6.社會弱勢(1.2倍)
(1)特殊境遇家庭
(2)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3)65歲以上
(4)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5)身心障礙者
(6)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7)原住民
(8)災民
(9)遊民
(10)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聯碩物業桃園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四期服務廠商
不動產經紀人:徐素珍(基市字第00264號)
租賃管理人員:黎泳青(登字第000967號)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押金二個月
管理費3,000元/月
車位費費用另計
房屋已辦產權登記
法定用途 住家用
建物面積 27.81坪 (不含公設)
產權登記 已辦理
朝向 坐北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