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管社宅】東區景觀三房
近商圈有電梯隨時可遷入可開伙有車位
3房2廳2衛電梯大樓
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地址:
所屬社區: 無社區名稱
交通
距D.R站299公尺
距文化中心(台糖長榮酒店)站384公尺
距大東夜市站1368公尺
生活
距自在軒崇明店89公尺
距蕎品生活嚴選300公尺
附近有10家購物中心,10家餐廳
教育
距臺南市東區崇明國民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237公尺
距臺南市立崇明國民中學360公尺
附近有5所國小,7所國中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提供設備
- 冰箱
- 洗衣機
- 電視
- 冷氣
- 熱水器
- 床
- 衣櫃
- 第四台
- 網路
- 天然瓦斯
- 沙發
- 桌椅
- 2陽台
- 電梯
- 平面車位
屋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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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管股份有限公司】專業租屋、管理
☆106年度桃園市首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委任業者
☆108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0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1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1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2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社會住宅承租資格》
1 、須年滿18歲
2、戶籍內直系血親個人平均所得49805元/月以下
3、 承租人及戶籍內直系親屬於台南市無持有房屋者
4. 「全國不動產」加起來,現值不能超過537萬
5. 「動產限額」加起來,不超過302萬
租金:21000元/月(管理費2560元)
押金:一律2個月
《申請人準備資料》
1. 國民身分證
2. 家庭綜合所得稅清單(國稅局申辦)
3. 家庭財產清單(國稅局申辦)
4. 全戶戶籍謄本(詳細記事不省略,戶政申辦)
☆所有申辦資料,必須一個月內申請資料
第一類弱勢戶
1. 本人為65歲以上老人(足歲)
2. 原住民
3. 身心障礙手冊
4. 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
5. 受家暴或性侵之受害者及其子女(保護令或判決書)
6. 特殊境遇家庭(當年度本市公文)
7.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8. 災民或遊民(須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
9. 感染免疫缺乏病毒或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醫院、衛生單位出證明文件)
10.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第二類弱勢戶
1.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開立1個月內之證明文件)
※ 審核單位為營建署,補助金額及撥款日期將由營建署通知
※ 參加第四期社會住宅將一律申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蘇小姐0980043201
租賃管理:(110)登字第009531號
買賣銷售:(110)登字第403899號
不動產經紀業:不用管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謝元平(111)高市字第01500號
★歡迎提前預約看屋,或來電詢問資訊★
預約看房時間
AM09:00-PM18:30
蘇妍文
0980-043201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租金含車位費
押金二個月
管理費2,560元/月
房屋已辦產權登記
法定用途 見使照
建物面積 見使照
產權登記 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