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可租補】石牌商圈低樓層免服務費
近捷運近商圈隨時可遷入可開伙有陽台免服務費
3房2廳1衛公寓
元/月 押金面議
位置與周邊
地址:
交通
距石牌站419公尺
距永明派出所站88公尺
距捷運石牌站(東華)390公尺
生活
距欣美外銷藝品批發 (原 鑫美)1205公尺
距花月嵐拉麵 北投石牌店1公尺
附近有10家購物中心,10家餐廳
教育
距臺北市立石牌國民中學451公尺
距臺北市北投區石牌國民小學562公尺
附近有4所國小,5所國中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提供設備
- 冰箱
- 洗衣機
- 電視
- 冷氣
- 熱水器
- 床
- 衣櫃
- 第四台
- 網路
- 天然瓦斯
- 沙發
- 桌椅
- 1陽台
- 電梯
- 車位
屋況介紹
✅️石牌商圈 生活機能佳
✅️石牌捷運站 交通便利
✅️榮總振興醫療機構旁
✅️適合家庭上班族入住
line搜尋電話0970880055
歡迎愛屋人士預約看房
★本物件承租方完全免付服務費★
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須符合資格才可申請!
依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專案核定
申請條件說明:
【一般戶】
1.家庭成員所得人均68772元/月以下
2.家庭成員於雙北基隆桃園無自有住宅
3.未居住在國營、公營、社會住宅者
4.家庭成員 動產合計低於 715萬元
5.家庭成員 不動產價值低於 940萬元
【社會弱勢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1.特殊境遇家庭(需取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2.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3.未滿二十五歲、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4.身心障礙者(分輕、中、重、極重度)、5.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6.原住民、7.災民、8.遊民、9.65歲以上、10.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
【經濟弱勢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國民身分證
2.全戶戶籍謄本(戶政申請)
3.家庭成員財產歸屬清單(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綜所稅清單(國稅局申請)
5.其他身分別證明文件
★不收服務費★不收服務費★不收服務費
另需申請300億租金補貼者,可致電詢問相關資格的補助申請金額。
補助申請資格如下:
300億租補資格
☆★申請人年齡☆★:
(1)申請人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3)未成年,父母之一方已死亡,另一方非本國人。
☆★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
(1)家庭成員全台均無自有房屋。
(2)家庭成員持有共有房屋且持分合計非全部。
(3)家庭成員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4)家庭成員僅持有審查基準日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
人均所得未超過57,039元/月。
☆★「家庭成員」包含哪些人☆★:
(1)申請人
(2)申請人之配偶
(3)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者為限)
(4)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5)申請人或其配偶之受監護人。
★★★補助金額加碼倍數可參考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金額試算★★★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石牌捷運站 交通便利
✅️榮總振興醫療機構旁
✅️適合家庭上班族入住
line搜尋電話0970880055
歡迎愛屋人士預約看房
★本物件承租方完全免付服務費★
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須符合資格才可申請!
依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專案核定
申請條件說明:
【一般戶】
1.家庭成員所得人均68772元/月以下
2.家庭成員於雙北基隆桃園無自有住宅
3.未居住在國營、公營、社會住宅者
4.家庭成員 動產合計低於 715萬元
5.家庭成員 不動產價值低於 940萬元
【社會弱勢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1.特殊境遇家庭(需取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2.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3.未滿二十五歲、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4.身心障礙者(分輕、中、重、極重度)、5.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6.原住民、7.災民、8.遊民、9.65歲以上、10.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
【經濟弱勢戶】(且符合一般資格)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國民身分證
2.全戶戶籍謄本(戶政申請)
3.家庭成員財產歸屬清單(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綜所稅清單(國稅局申請)
5.其他身分別證明文件
★不收服務費★不收服務費★不收服務費
另需申請300億租金補貼者,可致電詢問相關資格的補助申請金額。
補助申請資格如下:
300億租補資格
☆★申請人年齡☆★:
(1)申請人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3)未成年,父母之一方已死亡,另一方非本國人。
☆★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
(1)家庭成員全台均無自有房屋。
(2)家庭成員持有共有房屋且持分合計非全部。
(3)家庭成員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4)家庭成員僅持有審查基準日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
人均所得未超過57,039元/月。
☆★「家庭成員」包含哪些人☆★:
(1)申請人
(2)申請人之配偶
(3)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者為限)
(4)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5)申請人或其配偶之受監護人。
★★★補助金額加碼倍數可參考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金額試算★★★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押金面議
管理費無
房屋已辦產權登記
法定用途 住家用
建物面積 26.79坪 (不含公設)
產權登記 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