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管社宅】近學區交通生活便利可租補
位置與周邊
地址:
所屬社區: 新營國宅
距新營[嘉客]站489公尺
距新營站(下客站)504公尺
距新營客運新營站529公尺
距興國炸多多(新營監理站旁)79公尺
距台南市市場處新營第三市場564公尺
附近有8家購物中心,10家餐廳
距臺南市私立興國高級中學81公尺
距臺南市新營區新泰國民小學534公尺
附近有6所國小,5所國中,1所大學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提供設備
- 冰箱
- 洗衣機
- 電視
- 冷氣
- 熱水器
- 床
- 衣櫃
- 第四台
- 網路
- 天然瓦斯
- 沙發
- 桌椅
- 陽台
- 電梯
- 平面車位
屋況介紹

【 不用管股份有限公司】專業租屋、管理
☆106年度桃園市首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委任業者☆108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0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1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1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2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3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1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社會住宅承租資格》
1 、須年滿18歲
2、戶籍內直系血親個人平均所得49,805元/月以下
3、 承租人及戶籍內直系親屬於台南市無持有房屋者
4. 「全國不動產」加起來,現值不能超過553萬
5. 「動產限額」加起來,不超過310萬
租金:20000 元/月
押金:一律2個月
《申請人準備資料》
1. 國民身分證
2. 家庭綜合所得稅清單(國稅局申辦)
3. 家庭財產清單(國稅局申辦)
4. 全戶戶籍謄本(詳細記事不省略,戶政申辦)
☆所有申辦資料,必須一個月內申請資料
第一類弱勢戶
1. 本人為65歲以上老人(足歲)
2. 原住民
3. 身心障礙手冊
4. 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
5. 受家暴或性侵之受害者及其子女(保護令或判決書)
6. 特殊境遇家庭(當年度本市公文)
7.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8. 災民或遊民(須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
9. 感染免疫缺乏病毒或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醫院、衛生單位出證明文件)
10.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第二類弱勢戶
1.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開立1個月內之證明文件)
※ 審核單位為營建署,補助金額及撥款日期將由營建署通知
※ 參加第四期社會住宅將一律申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劉志宏
租賃管理證號:(113)登字第017910號
營業員證號:(113)登字第462860號
不動產經紀業:不用管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謝元平
證書字號 : (111)高市字第01500號
近學區.交通便利.生活便利.可租補
★歡迎預約看屋,或來電詢問資訊★
預約看房時間
AM09:00-PM18:30
聯絡電話:0973662929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公園綠地、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