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管社宅】正東區2房~一樓有車位可停

拎包入住隨時可遷入可開伙免服務費
?房?廳?衛電梯大樓
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址:

所屬社區: 不用管束會住宅

交通

嵐軒站473公尺

大東夜市站1120公尺

中華小東路口站1398公尺

生活

阿銓肉圓8公尺

轉我吧!粉紅扭蛋機292公尺

附近有10家購物中心,10家餐廳

教育

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427公尺

臺南市私立長榮高級中學475公尺

附近有6所國小,6所國中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

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

提供設備

冰箱
洗衣機
電視
冷氣
熱水器
衣櫃
第四台
網路
天然瓦斯
沙發
桌椅
1陽台
電梯
車位

屋況介紹

仲介: 林先生

經紀業: 不用管股份有限公司

LINE聯絡
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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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管股份有限公司】專業租屋、管理

106年度桃園市首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委任業者

108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0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1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1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2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3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1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社會住宅承租資格》

、須年滿18歲
2、戶籍內直系血親個人平均所得49805元/月以下
3、 承租人及戶籍內直系親屬於台南市無持有房屋者
4. 「全國不動產」加起來,現值不能超過553萬
5. 「動產限額」加起來,不超過310萬


租金:15500元/月

押金:一律2個月

《申請人準備資料》
1.     
國民身分證
2.     家庭綜合所得稅清單(國稅局申辦) 
3.     家庭財產清單(國稅局申辦) 
4.     全戶戶籍謄本(詳細記事不省略,戶政申辦)


所有申辦資料,必須一個月內申請資料

第一類弱勢戶
1.     本人為65歲以上老人(足歲)

2.     原住民

3.     身心障礙手冊
4.     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
5.     受家暴或性侵之受害者及其子女(保護令或判決書)
6.     特殊境遇家庭(當年度本市公文)


7.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8.     災民或遊民(須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
9.     感染免疫缺乏病毒或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醫院、衛生單位出證明文件)


10.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第二類弱勢戶
1.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開立1個月內之證明文件)



※ 審核單位為營建署,補助金額及撥款日期將由營建署通知

※ 參加第四期社會住宅將一律申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

歡迎預約看屋,或來電詢問資訊★

預約看房時間

AM09:00-PM18:30



林先生
0905-493966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租金含管理費
押金二個月
房屋已辦產權登記
法定用途 住家用
建物面積 14.60坪 (不含公設)
產權登記 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