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寵、禁菸、禁神明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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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桃園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5期計畫(中央版)🏠
⚠️請務必點開詳閱符合資格備齊文件優先選屋⚠️
🔻須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須配合公證簽約』
要有台灣身分證,不是居留證Supporting documents:TaiwanID card
【社宅簽約租金】24000元/月(租金含車含管)
【押金兩個月】為純租金的兩個月
【商品特色】
【申請中】或【已核准】之內政部擴大三百億租金補貼者也可承租。
🔸《一般資格》:
1. 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8,688元/月
⚠️租金補貼限額需低於:$47,931元/月
2. 家庭成員於桃園市、新北市、台北市、新竹縣(市)、基隆市均無自有住宅
⚠️申請人或配偶及子女全國均無自有住宅或面積小於40平方公尺且持分非1/1
3. 申請人及共住者及其配偶均無承租社宅或公宅且未同時享有其他住宅補貼
4. 動產總額每戶低於$479萬。
5. 不動產每戶低於$636萬。
⚠️家庭成員指的是戶籍內的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子女)
🔸🔹《社宅租客申請文件如下》🔹🔸: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
2. 全戶戶籍謄本、新式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一個月內)戶政申請
3. 戶籍內家庭成員財產總歸戶清單(一個月內)國稅局申請
4. 戶籍內家庭成員綜合所得稅清單(一個月內)國稅局申請
5. 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與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應檢附文件相同)
⚠️家庭成員指的是戶籍內的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子女)
🔸🔹【新增未成年者之情形】 🔸🔹
1. 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
2.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住宅法第4條第2項弱勢戶身分之認定】🔸🔹
以下4類弱勢戶之認定限定「申請人本人」;其餘類別可由「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
1. 特殊境遇家庭
2.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3. 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
4. 遊民
請洽桃園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五期得標廠商【嘉暘開發有限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羅煥博(99)桃縣字第0073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