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承租方完全免付服務費★
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本物件承租方免付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須符合資格才可申請
依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專案核定
社會住宅入住資格
承租人申請條件說明:
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申請人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申請人及其配偶(含分戶配偶)、
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以下簡稱家庭成員)之財產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3)於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均無自有住宅。
(4)人均所得未超過71,327元/月。
(5)動產限額760萬、不動產限額943萬
(6)申請人若現任警消人員職務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以下或相當職務列等之基層警消人員則無需檢附「家庭成員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不收服務費★不收服務費★不收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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