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管社宅】整新2房,大中庭透光交通便(可租補/免服務費)

2房1廳1衛17.01坪 6F/11F 電梯大樓
17,000 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址:

安南區郡安路四段

所屬社區:森林故鄉A區

生活

ST.JOSEPH RESTAURANT37公尺

附近有1家餐廳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

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

提供設備

冰箱
洗衣機
電視
冷氣
熱水器
衣櫃
第四台
網路
天然瓦斯
沙發
桌椅
1陽台
電梯
車位

屋況介紹

仲介: 黃小姐

經紀業: 不用管股份有限公司

LINE聯絡
打電話
打電話

【不用管股份有限公司】專業租屋、管理

☆106年度桃園市首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委任業者
☆108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0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1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1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2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3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1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114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5期計劃公會版執行業者

 

 

《社會住宅承租資格》

1 、須年滿18歲

2、戶籍內直系血親個人平均所得54,303元/月以下

3、 承租人及戶籍內直系親屬於台南市無持有房屋者

4. 「全國不動產」加起來,現值不能超過560萬

5. 「動產限額」加起來,不超過479萬

 

租金:17000  元/月(含管理費)

押金:一律2個月

 

《申請人準備資料》
1.     本人為65歲以上老人(足歲)

2.     原住民

3.     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

4.     育有未成年子女二名以上

5.     受家暴或性侵之受害者及其子女(保護令或判決書)

6.     特殊境遇家庭(當年度本市公文)

7.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8.     災民(須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

9. 遊民(須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

10.     感染免疫缺乏病毒或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醫院、衛生單位出證明文件)

11.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12.其他經主管機管認定者

第二類弱勢戶
1.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開立1個月內之證明文件)

※ 審核單位為營建署,補助金額及撥款日期將由營建署通知

※ 參加第四期社會住宅將一律申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黄慧娟 
租賃管理證號:(113)登字第018571號
營業員證號:(113)登字第471954號

 

不動產經紀業:不用管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謝元平(111)高市字第01500號

 

 

 

 

   採光明亮˙安南區中心˙近學區˙綠地˙大中庭

 

                      

 

★歡迎預約看屋,或來電詢問資訊★

預約看房時間

AM09:00-PM18:30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租金含管理費
押金二個月
房屋已辦產權登記
法定用途 見使照
建物面積 見使照
產權登記 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