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 雙人租補、入戶籍、報稅,台水台電自行繳費
禁 : 菸酒燒香及非人類寵物
【設備可議】:熱水器、冷氣、 冰箱、流理臺、洗衣機、衣櫃、床、沙發、桌子、椅子
【其他】:台水台電 依帳單自理
【注意】:
<垃圾>需自行追垃圾車,使用專用垃圾袋
<書房兼客房>有自己的書桌衣櫃書櫃,但睡覺需爬梯至夾層
租補申請-應備文件:
1.社會住宅房客申請書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配偶亦堤供)
3.全戶籍謄本詳細記事一個月內(戶政事務所)
4.全戶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一個月內(國稅局)
5.經濟弱勢或社會弱勢相關證明文件
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申請資格:
1.°家庭成員全台均無單獨持有自有房屋。
2.°家庭成員持有共有房屋且持分合計非全部。
3.°家庭成員平均個人所得57,039元/月以下。
第一級租金補貼
1.家庭成員兩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
2.家庭成員三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
第二級租金補貼
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
第三級租金補貼
*.家庭成員一人且未滿40歲,並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符合下列資格租金補貼再加碼****
1單身青年=加碼1.2倍。{成年未達40歲單身者}
2社會弱勢=加碼1.2倍。
2-1特殊境遇家庭。
2-2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限申請人)。
2-3六十五歲以上者(限申請人)。
2-4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2-5身心障礙者。
2-6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2-7原住民。
2-8災民(自行舉證)。
2-9遊民。
2-10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限申請人)。
3.新婚家庭=加碼1.3倍。(新結婚2年內者}
4.經濟弱勢=加碼1.4倍。
4-1低收入戶
4-2中低收入戶
4-3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加碼1.4倍起。
****未成年子女人數:1人加碼1.4倍,每增加一人再加0.2倍
同時符合二種以上補貼金額加碼身份者,擇高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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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營業員:陳寶麗
證 號:(102)登字第233584號(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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