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正興豐路透天二至三樓-適百工百業/位處八德區公所重劃核心區

影片房屋隨時可遷入可開伙免管理費
3房2廳1衛77.07坪 7F/16F 透天厝
30,000 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址:

八德區興豐路

交通

興豐友聯街口站16公尺

興豐路口(友聯街口)站38公尺

聯福巷站264公尺

生活

麥當勞-桃園八德興豐餐廳(籌備中)54公尺

八德熊貓339公尺

附近有10家購物中心,20家餐廳

教育

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351公尺

桃園市八德區八德國民小學680公尺

附近有1所國小,1所國中,2所大學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

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

裝潢信息

中檔裝潢

提供設備

冰箱
洗衣機
電視
冷氣
熱水器
衣櫃
第四台
網路
天然瓦斯
沙發
桌椅
1陽台
電梯
車位

屋況介紹

代理人: 張先生

2014年加入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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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整修.提供工業地資訊/二樓至三樓租金3萬/適百工百業歡喜出租.好租客租金可談/全新整修興豐路黃金工業宅透店一樓至三樓,歡喜出租找有緣人。
強徵營業類組
(十)醫療保健設施:  1、醫療機構。  2、護理機構。
  (十一)社會福利設施:1、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2、長期照顧服務機構。3、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十二)幼兒園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十三)郵局及銀行保險公司等分支機構:郵局可。
(十六)宗教設施:

位處興豐路黃金地段,可供百工百業等使用,參考都市計畫法桃園市實施細則(如后說明),格局方正採光佳,屋內計面寬4.85米縱深26.3米,單層面積約38.5坪一樓為開放式空間可規劃中央廚房、室內車位;全屋整修建室內外之結構、牆面與防水,室內新建衛浴、水管路與水塔(自來水與井水均有)、電管路(電信弱電設施)、廚房、管道間、陰井、及鐵屋等,耗資新台幣約400餘萬。全新整修建屋況佳,一樓單獨出租,或二樓至三樓出租。二樓權狀室內30.07坪,現況二樓大型鋼構加建之鋼構約8.5坪,小計38.5坪;三樓大型鋼構與鐵皮加建屋頂小計約38.5;總計約有權狀30.07坪,鐵皮加建之鐵皮屋頂約47坪,現有可使用約77.07坪位處八德重劃核心區,近區公所、八德國小及國中等政府學術機關距離僅50-150公尺,全國電子、麥當勞、全聯、7-11、全家便利超商、丁丁藥局、牛排館、火鍋店等數十家連鎖商家賣場,周邊有大型停車場可停車,金融機構,近捷運綠線G01站及距增設大鶯豐德交流道上北二高約300 公尺交通設施超便捷,臨興豐公園及埤塘公園,生活機能完善,為規劃做生意、奮鬥開掛人生黃金首選。稀有出租敬請即刻把握!

乙種工業區以供公害輕微之工廠與其必要附屬設施及工業發展有關設施使用為主:一、略。二、經營下列事業之工業:
    (一)火藥類等 (二十六)項之製造者。
前項所稱工廠必要附屬設施、工業發展有關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指下列設施:
一、工廠必要附屬設施:
    (一)研發、推廣、教育解說、實作體驗及服務辦公室(所)。
    (二)倉庫、生產實驗室、訓練房舍及環境保護設施。
    (三)員工宿舍及員工餐廳。
    (四)其他經本府審查核准與從事製造、加工或修理業務工廠有關產品或原料之買賣、進出口業務,或其他必要之附屬設施。
二、工業發展有關設施:
    (一)通訊傳播事業。
    (二)環境檢驗測定業。
    
(三)消毒服務業。
    (四)樓地板總面積超過三百平方公尺之大型洗衣業。
    (五)廢棄物回收、貯存、分類、轉運場及其附屬設施。
    (六)營造業之施工機具及材料儲放設施。
    
(七)倉儲業相關設施(賣場除外)。
    (八)冷凍空調工程業。
    
(九)機械設備租賃業。
    (十)工業產品展示服務業。
    
(十一)剪接錄音工作室。
    (十二)電影、電視設置及發行業。
    (十三)公共危險物品、液化石油氣及其他可燃性高壓氣體之容器儲存設施。

 (十四)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及其附屬設施。
    
(十五)機車、汽車及機械修理業。
    (十六)經核定之企業營運總部及其相關設施。
    (十七)大型展示中心或商務中心:使用土地面積超過一公頃以上,且其區位、面積、設置內容及公共設施,經本府審查通過者。
    (十八)經本府審查核准之職業訓練、創業輔導、景觀維護及其他工業發展有關設施。
三、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
    (一)警察及消防機構。
    (二)變電所、輸電線路鐵塔(連接站)及其管路。
    (三)自來水或下水道抽水站。
    (四)自來水處理場(廠)或配水設施。
   
 (五)煤氣、天然氣加(整)壓站。
    (六)加油站、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站。
    (七)電信設施。
    (八)廢棄物及廢(污)水處理設施或焚化爐。
    (九)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
    
(十)醫療保健設施:指下列醫療保健設施,且其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百分之五者:
       1、醫療機構。
       2、護理機構。

  (十一)社會福利設施:
       1、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
       2、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3、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十二)幼兒園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十三)
郵局及銀行保險公司等分支機構:其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百分之五。 除郵局外,其餘均有特殊要求條件。
(十四)汽車駕駛訓練場。
(十五)客貨運站及其附屬設施。
(十六)宗教設施:其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五百平方公尺。
    (十七)電業相關之維修及其服務處所。
    
(十八)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輸變電相關設施(不含沼氣發電)。
(二十二)
一般零售業及餐飲業:設置面積不得超過單一建築基地面積百分之五,且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五百平方公尺。有要求條件。
(二十三)其他經本府審查核准之必要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
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628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本房屋近統聯、桃園及中壢客運公車站、國二號道、大溪交流道路。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押金二個月
管理費
本房屋未填寫產權信息
產權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