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入戶籍、可申請補助禁神明廳
承租者須提符合社會住宅租客資格供正常工作證明 或者 工作地點名片
桃園市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市府版)
(1) 家庭年所得131萬以下,每人平均$5萬8,688元元/月以下
(2) 家庭成員均無位於雙北、基隆、桃園、新竹、新竹市。
(3) 動產限額低於479萬。
(4) 不動產限額每戶低於663萬。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桃園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四期服務廠商
聯碩物業有限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徐素珍(基市字第00264號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111)登字第424738號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110)登字第010339號
附近有便利商店、公園綠地、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