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租補,可入戶籍,使用空間大,採光佳

3房2廳1衛29坪 5F/5F 公寓
23,000 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址:

中和區員山路181巷

生活

ST.JOSEPH RESTAURANT37公尺

附近有1家餐廳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可隨時遷入

房屋守則

不可養寵物

提供設備

冰箱
洗衣機
電視
冷氣
熱水器
衣櫃
第四台
網路
天然瓦斯
沙發
桌椅
2陽台
電梯
車位

屋況介紹

仲介: 潘先生

經紀業: 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LINE聯絡
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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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如圖

採光佳

近國小、國中、高中學區

近公園、小型市場

交通方便,生活機能棒

⭕入戶籍、租屋補助、開伙

❌神桌、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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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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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264lsckh(@一定要加)

電話:0936-16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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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第一分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張鐵雄(103)北市經字第02124號換發



⭐️社宅小知識⭐️ 申請資格符合尚可承租

1.申請人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申請人及其配偶(含分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簡稱家庭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A、 家庭成員每月平均所得不超過59,150元。
B、 於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均無12坪以上房屋。
C、承租人家庭成員”動產限額479萬”、”不動產限額675萬”

備註:申請人為現任職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或相當於該職務列等以下之警消人員得不受前述「最近一年度之家庭年所得及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規定之限制。


⭐️另需申請300億租金補貼者,可致電詢問相關資格及補助金額⭐️

申請資格如下:☆★申請人年齡☆★(1)申請人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2)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3)未成年,父母之一方已死亡,另一方非本國人。☆★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1)家庭成員全台均無自有房屋。(2)家庭成員持有共有房屋且持分合計非全部。(3)家庭成員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4)家庭成員僅持有審查基準日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辦機關認定。☆★家庭年所得及財產☆★:人均所得未超過49,200元/月。☆★「家庭成員」包含☆★:(1)申請人(2)申請人之配偶(3)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者為限)(4)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5)申請人或其配偶之受監護人。★補助金額加碼倍數可參考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金額試算★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押金二個月
管理費
房屋已辦產權登記
法定用途 住家用
建物面積 24.08坪 (不含公設)
產權登記 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