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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警衛管理+集中垃圾回收
電梯住宅安全與便利兼顧
免服務費 免服務費 免服務費
租金13700元(含管理費)
可入戶籍、可申請補助
◆ 合格戶:月租金($13000元)+管理費700元
可入戶籍、可申請補助
承租者須提符合社會住宅租客資格供正常工作證明 或者 工作地點名片等
連絡電話:0909-595-093 邱小姐
桃園市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市府版)
免服務費 搶手登場 ※ 禁拜拜※ 寵物可談
承租者須提供正常工作證明 或者提供工作地點或名片等
【來電預約看屋前,請先確認符合以下資格】
申請資格(此為包租包管案件)
◆ 合格戶:月租金($13000元)+管理費700元
(1) 家庭年所得704256萬以下,每人平均$5萬8,688元元/月以下
(2) 家庭成員均無位於雙北、基隆、桃園、新竹縣、新竹市房產。
(3) 動產限額低於479萬。
(4) 不動產限額每戶低於663萬。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承租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 / 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有效期限(戶政事務所申請,記事不得省略)
3、家庭成員財產歸屬清單 / 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有效期限(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綜所稅清單 / 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有效期限(國稅局申請)
5、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3~4項資料如果有提供戶籍謄本資料即可免申請
※ 家庭成員定義→含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與申請人或配偶為同戶籍之未成年子女(限18歲以下)
桃園市:家庭成員之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應低於「5萬0304元」以下金額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全國,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持有房屋不得超過40平方公尺)。
家庭成員定義:
1.申請人。
2.申請人之配偶。
3.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
4.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5.申請人或其配偶之受監護人。
6.但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者為限。
◆ 第一級:補助級距5000元
(1) 家庭成員二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
(2) 家庭成員三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
◆ 第二級:補助級距4000元
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
加碼倍數依申請人提供身分為試算依據
◆ 第三級:補助級距2400元
1.家庭成員一人且未滿四十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2.初入社會青年: 成年至45歲以下單身(1.2倍)
3.新婚家庭: 申請日前二年結婚者,以戶籍登記為準(1.3倍)
4.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 申請人或其配偶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數
民法規定成年年齡於112年1月1日起為18歲。
一人:1.4倍
二人:1.6倍
三人:1.8倍
逾三人者:每增生育一名未成年
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0.2倍,依此類推。
5.經濟弱勢: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1.4倍)
6.社會弱勢(1.2倍)
(1)特殊境遇家庭
(2)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3)65歲以上
(4)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5)身心障礙者
(6)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7)原住民
(8)災民
(9)遊民
(10)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安聯屋管桃園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五期服務廠商
不動產經紀人:呂侑庭(114)桃市經字第002092號
租賃管理人員:黎泳青(107)登字第000967號
附近有便利商店、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