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租補
【新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
本物件承租方免付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只要符合資格即可簽約入住喔!!!
依新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專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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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開門,城市的聲音被輕輕關在外頭。
窗邊架高的木地板像一座小小茶館,老件木椅與雕花屏風低聲講著故事,陽光沿著地板紋理慢慢流動。
這不只是客廳的一角,而是一個能讓時間放慢的日常舞台。
整體空間方正通透,3房2廳2衛+一陽台,動靜分明,適合家庭、也適合想把生活過得有質感的你。
中西混搭的家具配置,少一點制式,多一點個性,住進來就自帶記憶點。
®地址:淡金路
全格局:3房2廳2衛1陽台
④ 租金:27,500元
如果你正在找一個「不像租屋的家」,
這裡,很可能正等你回家。
【租金】:租金$26000
(1)申請人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申請人及其配偶(含分戶配偶)、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以下簡稱家庭成員)之財產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A、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低於最新年度台北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者(以最新年度公告為準)。(114年度平均每人每月59150元)
B、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均無自有住宅。
(3)申請人為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或為未成年已結婚者,不受上開年齡之限制。
(4)申請人為現任職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或相當於該職務列等以下之警消人員得不受前述「最近一年度之家庭年所得及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規定之限制。
(5)上述年齡及財產狀況等資格之限制,機關得依政策、中央政策變更或實際需求調整之。申請人財產狀況需以申請當時最新年度公布之所得標準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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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承租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電子戶籍謄本(起租日前1個月內,夫妻分戶者,應另檢具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3.家庭成員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正本(起租日前1個月內)。
4.家庭成員之114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起租日前1個月內)。
5.各身分別相關證明文件。
6.現職警消人員戶,檢附實際於本市警消機關在職證明文件,和檢附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7. 前六個月正常繳租之轉帳存摺證明或截圖/保證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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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06號三樓
楊偉元(106)北市經證字第02024號
附近有便利商店、百貨公司、公園綠地、醫療機構。
本房屋近竿蓁公車站、淡水捷運站、竿蓁林捷運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