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園國中(走路兩分鐘),航科國小預定地(走路十分鐘)
帝王頂樓無限棟距、棒球場、民航局北部飛航服務園區
24小時管理,目前管委會尚未成立(暫時不用繳管理費)
舒適大4房,全新裝潢,附設天然瓦斯、熱水器、冷氣
部分家具電須自備(可討論),禁止寵物、神桌、吸菸者
雙衛雙陽台,衛浴乾溼分離,房間皆開窗,視野開闊
邊間通風採光,面湖景無限棟距,附烘碗機,淨水器
適合3~6人承租,家庭長租者佳,謝絕公司做員工宿舍
另計:坡平車位$2,000元/月,管委會成立後才須繳費
網路第四台自己拉,簽約需要公證,如能簽3年為佳
承租後可合法報稅,申請內政部300億擴大租金補貼!
看屋請洽呂先生:0909-792-873 (電話可直接加LINE)
★桃園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 ★
●本物件承租方免付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
只要符合資格即可簽約入住喔!
依桃園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專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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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23,000/月
可入戶籍並合法抵扣所得稅(報稅)★可合法申請租屋補助:$2,400~$12,000元/月
1.申請人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在桃園市設有戶籍,或在桃園市就學、就業。
3.申請人及其配偶(含分戶配偶)、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以下簡稱家庭成員)之財產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A、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低於最新年度桃園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者(以最新年度公告為準)。(113年度平均每人每月$47,000元)
B、於台北、新北、基隆、桃園、新竹均無自有住宅。
(4)申請人為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或為未成年已結婚者,不受上開年齡之限制。
(5)申請人為現任職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或相當於該職務列等以下之警消人員得不受前述「最近一年度之家庭年所得及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規定之限制。
(6)上述年齡及財產狀況等資格之限制,機關得依政策、中央政策變更或實際需求調整之。申請人財產狀況需以申請當時最新年度公布之所得標準評定。
㊣提供顧客安全安心的租屋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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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社會住宅,房東、房客皆有好處。
房東出租好簡單,房客承租無負擔。住都中心社會住宅評選合格廠商-星鴻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姓名:潘昱箖
證書字號:(91) 北縣字第000358號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本房屋近大園國中公車站、悅灣社區公車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