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借址登記|公司設址・新設遷址
- 押
金 :二個月 - 車
位 :無 - 性別要求:男女生
皆可 - 管理費:無
- 最
短租期 :一年 - 開伙:可以
- 養
寵 物 :可以 - 法定用途:見其他登記事項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使照
- 產權登記:已辦
平常在家、外出或遠端工作,需要公司登記地址?
提供台北市萬華區公司地址使用服務,適合有實際營運的設計、行銷、軟體、顧問等公司。新設公司或公司遷址,歡迎先詢問。
▍地點與費用
地點:台北市萬華區
費用:【2000金額/月繳或年繳/含稅】
押金:【2個月押金】
▍適合這樣的需求
・有實際提供服務或銷售商品
・平常已有工作地點,以公司設址為主要需求
・願意說明營業內容,配合必要文件核對與正式簽約
▍服務範圍
本方案以公司登記地址使用為主,不含固定座位、獨立辦公室、倉儲或店面使用。
申請前會先確認營業內容、地址用途及收件需求,確認適合後,再說明申辦文件與簽約流程。
登記可行性依地址條件、營業項目及主管機關審查結果為準;銀行開戶另依銀行審查。
▍歡迎透過591房聊詢問
為了更快確認是否適合,請先告訴我們:
1. 主要經營什麼業務?
2. 這次是新設公司還是公司遷址?
3. 預計什麼時候開始使用?
4. 是否需要座位、放貨或接待客戶?
5. 每月大約多少信件或包裹?
第一輪詢問不用先傳身分證,先說明需求即可。
-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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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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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