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辦理租屋補助申請無需任何服務費!!!
一般戶資格:
只要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未成年已結婚,於桃園市有居住事實或就學、就業之證明文件,申請人及其配偶均無承租社宅或公宅
家庭成員於桃園市無自有住宅且符合下列資格即可申請
1. 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3,484元
2. 存款及年度其他現金收入 每戶低於131萬元
第一類政策戶資格:
申請人須符合並檢附一般戶所列文件及桃園市主管機關核發之效期內有效證明文件,且具備下列任一條件:
(1) 原住民
(2) 申請人滿65歲
(3) 申請人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
(4) 特殊境遇家庭
(5) 申請人安置於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無法返家,未滿25歲
(6) 受家暴或性侵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7) 身心障礙者
第二類政策戶資格:
申請人須符合並檢附一般戶所列文件及桃園市政府核發之效期內有效證明文件,且具備下列任一條件:
(1) 低收入戶
(2) 中低收入戶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