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須符合社會住宅承租資格
可申請租金補貼
☆簽約後,房客可參加租屋補助☆☆ 免收服務費!來電請告知職業~承租人須符合社會住宅資格【來電預約看屋前,請先確認符合以下資格】
【申請條件說明】
符合家庭全家人口月收入平均59,395元以下,家庭年收入低於111萬以下,且於高雄市無自有住宅。
【申請所須資料】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年滿18歲、中華民國國籍
全戶戶籍謄本│戶政申請,申請日前一個月內有效;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略
戶籍內家庭成員財產歸屬清單│國稅局申請,申請日前一個月內有效
戶籍內家庭成員綜所稅清單│國稅局申請,申請日前一個月內有效;家庭成員係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
其他身分別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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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屋請洽:張小姐 0989-589-407
星鴻股份有限公司經紀人(111)高字第00983號 不動產營業員(113)登字第45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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