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租屋 > 台北市 > 內湖區 > 住辦 > 20000-40000元 > 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四段 (R13848945)

內湖捷運CITYLINK潤泰京采可寵住辦 1天成交

瀏覽人數:355 75 |  280
台北租屋,內湖租屋,住辦出租
/
prev
next
  • 押金
    二個月
  • 車 位
  • 性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理費
    2188元/月
  • 最短租期
    一年
  • 開伙
  • 養寵物
    不可以
  • 份要求
    學生、上班族、家庭
  • 定用途
    見其他登記事項
  • 物面積
    9.81坪(不含公設)
  • 權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熱水器
  • 天然瓦斯
  • 冷氣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沙發
  • 電視
  • 冰箱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

附近交通:近內湖捷運站

屋況說明
#包租代管 #代租代管 #辦公租賃 #店面租賃 #空間規劃 #租案代尋

▪格局:1房 1衛 1陽台
▪地點:近捷運內湖站。
▪其他費用:管理費$2188/月,水電瓦斯依帳單。


🧑‍✈️ 內湖捷運共構宅,24H飯店式管理
🏠 作為辦公,可分租 / 可整層租

✅ 稀有可寵,不擾鄰不破壞
📜 雙方權益,合約需配合公證
 
🅿️ 臨停停車40/hr 一天最高120元;可另月租車位
🏢 公司行號會客無限使用共用設施,免再付費
🏢 適合住辦、網拍業,可登記公司行號
🏢 獨立空間,隱私性極高

🎠 多元公設:
健身房、圖書室、會議室、Villa 交誼廳、空中花園舒適無壓迫感

🚇 內湖捷運站、公車站,步行僅約10秒鐘
⛲️ 公園綠地4,400坪(清白公園),步行約2分鐘
🏪 全聯福利中心,步行約5分鐘,採購方便

Hi! Welcome to Taiwan!! This is Zuyou.
We have real estate agents who are fluent in spoken & written English.
If you are looking for a condo or apartment to rent, or even commercial
properties such as offices or storefronts, we can help!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us! If the person you call is not fluent in
English, please bear with us, as he or she will have one of our English
speaking agents contact you shortly.

Thank you very much!! :)

✄----------------------------------------

歡迎直接致電約看喔 Please Call
陳先生Vincent:0905-218811
☎️服務專線:02-2704-8895
LINE ID:ssk79130

(免費帶看,看過喜歡、確定承租才收取服務費👛
⚠️591留言、即時訊息時常延遲或漏信,歡迎您直接致電預約看房!

租寓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112)登字第013418號
經紀人證照(106)桃市經證字001630號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35,000 元/月
  • 格局 :  1房0廳1衛1陽台
  • 數 :  16.84坪
  • 數 :  16.84坪
  • 層 :  12F/15F
  • 型態 :  電梯大樓
  • 現況 :  住辦
  • 社區 :  潤泰京采
更新於:388天前 有效期:2023-04-12
陳先生(仲介,收取服務費)
全居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詳情

營業員證書字號:109年登字第380271號

經紀業:全居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全居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本店

1天成交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
出租
中古屋
新建案
您還沒有瀏覽記錄唷
關閉
您還沒有收藏物件哦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