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租屋 > 台南市 > 東區 > 住辦 > 5000元以下 > 台南市東區裕豐街185巷12弄19號 (R16092132)

台南市裕豐街辨公住家倉庫工作室出租

昨日瀏覽:28 0 |  28
台南租屋,東區租屋,住辦出租
/
prev
next
  • 二個月
  • 車 位
  • 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
  • 最短租期
    一年
  • 開伙
    不可以
  • 養寵物
    不可以
  • 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法定用途
    見使照
  • 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建物面積
    見使照
  • 產權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熱水器
  • 冷氣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沙發
  • 天然瓦斯
  • 電視
  • 冰箱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學校

屋況說明
辨公、住家、倉庫、工作室皆宜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5,000 元/月
  • 局 :  1房0廳1衛1陽台
  • 坪數 :  9.71坪
  • 樓層 :  B1/5F
  • 態 :  公寓
  • 現況 :  住辦
更新於:4天前 有效期:2024-05-15
戴先生(屋主)
查看聯絡電話
0986-851-077 轉 3829682 說明
掃碼QRcode撥打電話
固話 留言
加好友
防騙提醒

591提醒您:以優質房屋照片、低於市價租金為誘餌,要求用Line聯絡,再以 不方便看房物件搶手為由, 讓您先付訂金的是詐騙!詳見 詐騙案例

已了解,繼續加LINE ({{ preventCount }}s)
0986-851-089 轉 2334812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
出租
中古屋
新建案
您還沒有瀏覽記錄唷
關閉
您還沒有收藏物件哦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