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豐路近68快店住+騎樓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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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
金 :二個月 車 位 :平面式停車位,已含租金內性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管理費 :無- 最短租期:一年
- 開伙:
可以 - 養
寵 物 :可以 - 身份要求:
學生、上班族、家庭 - 朝向:
坐南朝北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
使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見使照 產權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床
- 熱水器
- 天然瓦斯
- 電視
- 冰箱
- 冷氣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 沙發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屋況說明
若純粹把一樓當住家使用(含騎樓),不營登,不營業,實際使用空間大於15.3坪
可不看屋承租、帶看當場決定可優惠月租金500元
月租金1.5萬,承租需準備3.5個月,2個月押金,1個月租金,0.5個月勞務費
電費:非夏季用電1度6.5元計
夏季用電1度7.5元計
隨時可帶看出租狀態
本戶別為透天格局的{一整層}
臨馬路的1F店面+騎樓,可停雙車,1床,開放格局
沒有3.5個月租金的客人,請勿打擾
(1)需工商登記為21000*3.5個月=73500
(2)不需工商登記另議
(3)餐飲業需另每個月多1000元,如需拉瓦斯管線分表自行付費、隔間自行付費
2個月為押金 1個月為租金 0.5個月為帶看、簽約勞務費
電費除非台電漲電費,才會調漲
電費:非夏季用電1度6.63元計
夏季用電1度8.46元計
另每個月優惠電費50元
另有住戶出入口在B1(高低差建築)
B1層有垃圾桶、公共空間固定有人清潔、維護
進出68快速道路亦非常近(車道進出口左轉,一個紅綠燈就上68快速道路了)
可不看屋承租、帶看當場決定可優惠月租金500元
月租金1.5萬,承租需準備3.5個月,2個月押金,1個月租金,0.5個月勞務費
電費:非夏季用電1度6.5元計
夏季用電1度7.5元計
隨時可帶看出租狀態
本戶別為透天格局的{一整層}
臨馬路的1F店面+騎樓,可停雙車,1床,開放格局
沒有3.5個月租金的客人,請勿打擾
(1)需工商登記為21000*3.5個月=73500
(2)不需工商登記另議
(3)餐飲業需另每個月多1000元,如需拉瓦斯管線分表自行付費、隔間自行付費
2個月為押金 1個月為租金 0.5個月為帶看、簽約勞務費
電費除非台電漲電費,才會調漲
電費:非夏季用電1度6.63元計
夏季用電1度8.46元計
另每個月優惠電費50元
另有住戶出入口在B1(高低差建築)
B1層有垃圾桶、公共空間固定有人清潔、維護
進出68快速道路亦非常近(車道進出口左轉,一個紅綠燈就上68快速道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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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飲
- 超市
- 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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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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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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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