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天出租,行政辦公室店面(非餐飲)、住家
昨日瀏覽:6 ( 0 | 6)
- 押
金 :二 個月 車 位 :平面式停車位,已含租金內- 性
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管理費:--
- 最短租期:
一年 - 開伙:可以
- 養
寵 物 :不可以 - 身份要求:
學生、上班族、家庭 - 朝向:坐
東 朝西 - 法
定用途 :住商用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見使照 - 產
權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熱水器
- 冷氣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床
- 沙發
- 天然瓦斯
- 電視
- 冰箱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學校;醫療機構
屋況說明
【地區】:北港鎮新街里華勝路,鄰近TOYOTA、早餐店
【車庫】:室內大車庫+門前可停車。
【房租】:25000元/月
【房型】:面寬4.35米,1~3F,4樓不銹鋼鐵皮加蓋
1F:室內車庫+客廳+1廁+廚房/餐廳
2F:1大房+1衛浴+小客廳,前/後陽台
3F:2小房(含衣櫥)+衛浴(56L電熱水器)+1和室,前/後陽台
【傢俱】:無傢俱,搬家工程浩大,歡迎長租
【空調】:1F客廳(冷氣)/2F大房(冷暖)/3F和室(冷暖)皆為日立變頻分離式,2小房無冷氣,租約2年以上者可安裝供房客使用
【水電費】:台水、台電帳單自行繳納。
【押金】:兩個月
【最短租期】:1年,不短租。
【油漆】:已整棟重新油漆及頂樓外牆防水(工程費10萬元)
備註:
禁釘牆面,禁安座神明、祖先牌位焚香拜拜,禁止轉租、分租、代替他人簽約。
屋主自租、無仲介費,仲介勿擾。
屋主有篩選、決定是否出租的權利。
週末預約看屋。
【車庫】:室內大車庫+門前可停車。
【房租】:25000元/月
【房型】:面寬4.35米,1~3F,4樓不銹鋼鐵皮加蓋
1F:室內車庫+客廳+1廁+廚房/餐廳
2F:1大房+1衛浴+小客廳,前/後陽台
3F:2小房(含衣櫥)+衛浴(56L電熱水器)+1和室,前/後陽台
【傢俱】:無傢俱,搬家工程浩大,歡迎長租
【空調】:1F客廳(冷氣)/2F大房(冷暖)/3F和室(冷暖)皆為日立變頻分離式,2小房無冷氣,租約2年以上者可安裝供房客使用
【水電費】:台水、台電帳單自行繳納。
【押金】:兩個月
【最短租期】:1年,不短租。
【油漆】:已整棟重新油漆及頂樓外牆防水(工程費10萬元)
備註:
禁釘牆面,禁安座神明、祖先牌位焚香拜拜,禁止轉租、分租、代替他人簽約。
屋主自租、無仲介費,仲介勿擾。
屋主有篩選、決定是否出租的權利。
週末預約看屋。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