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T【三芝熱帶嶼】溫馨套房
新上架拎包入住有電梯可養寵物免服務費
獨立套房15.9坪11F/13F電梯大樓
12,000元/月 押金二個月
位置與周邊
地址:三芝區樂全街
所屬社區:三芝熱帶嶼
生活
距邊界驛站-三芝店336公尺
距香聚桶仔雞餐廳(網路名店)360公尺
附近有2家餐廳
教育
距新北市三芝區三芝國民小學1469公尺
附近有1所國小
設備與服務
租住說明
最短租期一年房屋守則
此房屋男女皆可租住,不可開伙提供設備
- 冰箱
- 洗衣機
- 電視
- 冷氣
- 熱水器
- 床
- 衣櫃
- 第四台
- 網路
- 天然瓦斯
- 沙發
- 桌椅
- 陽台
- 電梯
- 車位
屋況介紹
‼️免服務費‼️免服務費‼️免服務費‼️
🏆數量有限,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只要符合資格即可安排簽約入住
專業代管公司免除租賃紛爭困擾
有相關疑問可來電詢問:葉小姐 0938-887-397
------
💎 社區接駁車
💎 格局方正
💎 海景戶.回家就像在渡假
【管理費、停車位 水電費不包含租金】
※管理費:900/月
※車位:無/月
------------------------------------------
◉ 承租方均免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 符合以下資格 即可簽約入住
◉ 符合第一、二類補助戶者 享租金再折扣喔!!!
一般戶:租金$12000元
☑️ (1)申請人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 (2)申請人及其配偶(含分戶配偶)、
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以下簡稱家庭成員)之財產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 (3)於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均無12坪以上之不動產。
☑️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之所得及財產應低於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
家庭人均所得未超過55,300元/月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之 每人動產限額403萬以下;不動產限額600萬以下
☑️ (5)申請人若現任警消人員職務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以下或相當職務列等之基層警消人員本人則須檢附實際於警消機關在職證明文件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仍須檢附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但所得及動產不列入計算)。
☑️ (6)未居住在國營、公營、社會住宅者。
※申請人為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或為未成年已結婚者,不受上開年齡之限制。
第一類:租金$9300元(須符合上述一般戶資格)
◆原住民
◆身心障礙者。(分輕、中、重、極重度)
◆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此項限本人申請)
◆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此項限本人申請)
◆特殊境遇家庭。(需取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此項限本人申請)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此項限本人申請)
◆災民
◆遊民
第二類:租金 $6660元 (須符合上述一般戶資格)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1個月內)(戶政機關申請)
3.家庭成員的財產清單(1個月內) (稅捐處或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的所得清單(1個月內) (稅捐處或國稅局申請)
a.承租人家庭成員”動產限額410萬”
b.承租人家庭成員”不動產限額600萬”
5.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6.現職警消人員戶,檢附實際於警消機關在職證明文件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
【歡迎直接來電詢問】
******店副理 邱先生 0976-152-720*****
申請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三段90號
聯繫時間:每日09:30~18:30
兆基管理顧問C.C.House
【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第一分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張鐵雄(103)北市經證字02124號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 王耀庭(107)登字第000056號
📌營業員證號 葉雯鳳(107)登字第3307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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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90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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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均免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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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戶:租金$12000元
☑️ (1)申請人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 (2)申請人及其配偶(含分戶配偶)、
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以下簡稱家庭成員)之財產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 (3)於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均無12坪以上之不動產。
☑️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之所得及財產應低於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
家庭人均所得未超過55,300元/月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之 每人動產限額403萬以下;不動產限額600萬以下
☑️ (5)申請人若現任警消人員職務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以下或相當職務列等之基層警消人員本人則須檢附實際於警消機關在職證明文件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仍須檢附財產清單及所得清單,但所得及動產不列入計算)。
☑️ (6)未居住在國營、公營、社會住宅者。
※申請人為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或為未成年已結婚者,不受上開年齡之限制。
第一類:租金$9300元(須符合上述一般戶資格)
◆原住民
◆身心障礙者。(分輕、中、重、極重度)
◆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此項限本人申請)
◆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此項限本人申請)
◆特殊境遇家庭。(需取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此項限本人申請)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此項限本人申請)
◆災民
◆遊民
第二類:租金 $6660元 (須符合上述一般戶資格)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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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1個月內)(戶政機關申請)
3.家庭成員的財產清單(1個月內) (稅捐處或國稅局申請)
4.家庭成員的所得清單(1個月內) (稅捐處或國稅局申請)
a.承租人家庭成員”動產限額410萬”
b.承租人家庭成員”不動產限額600萬”
5.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6.現職警消人員戶,檢附實際於警消機關在職證明文件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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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三段90號
聯繫時間:每日09: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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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張鐵雄(103)北市經證字02124號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 王耀庭(107)登字第000056號
📌營業員證號 葉雯鳳(107)登字第330700號
房屋詳情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押金二個月
管理費900元/月
租住本房屋會產生下面這些費用
法定用途 住家用
建物面積 10.71坪 (不含公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