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巢JOLIN⭐️住辦門面寬大好停車1樓
昨日瀏覽:3 ( 1 | 2)
押金 :二個月 - 車 位:無
- 性別要求:男女生
皆可 - 管
理費 :-- - 最
短 租期 :一年 開伙 :不可以- 養
寵物 :不可以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
使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使照
- 產
權登記 :已辦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
屋況說明
⭐️鄰近機捷新北產業園區站
⭐️空間大好利用好規劃
⭐️門面寬大好停車
⭐️適合做倉儲
🏡預約賞屋專線:侯筑菱Jolin 0955-704-198
✅LINE ID:tooabc123
🔔591會疏漏通知,有問題,請加✅LINE😀電話聯繫🔔
(加好友麻煩發貼圖打招呼喔!)
有巢氏房屋-副都榮華店和蓁不動產有限公司
經紀人:劉文旗(91)北縣字第000632號
📌以上房屋特色說明,若有註記步行至捷運站距離與時間,其相關資料來源於Google地圖規劃及建議路線,實際步行距離與時間可能會因道路施工、交通狀況、天氣或其他活動與地圖結果有出入,仍須以實際路況為主。
📌房屋資料若與實際情形有所差異仍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
📌此資料僅供參考詳細內容以謄本記載為準。
📌系統刊登廣告,必須登載屋齡的規定,是故以地政謄本登記房屋第一次登記日期或建物成果圖登載日期資料,所粗估概算,並非切確實際屋齡特此明確告知。
📌照片如有街景為物件附近環境介紹非物件本身,單純是以提供參考示意用途,本頁面若有刊登格局,未依一定比例縮小繪製之概繪圖,與實況仍有差距須以房屋現況為準。
⭐️空間大好利用好規劃
⭐️門面寬大好停車
⭐️適合做倉儲
🏡預約賞屋專線:侯筑菱Jolin 0955-704-198
✅LINE ID:tooabc123
🔔591會疏漏通知,有問題,請加✅LINE😀電話聯繫🔔
(加好友麻煩發貼圖打招呼喔!)
有巢氏房屋-副都榮華店和蓁不動產有限公司
經紀人:劉文旗(91)北縣字第000632號
📌以上房屋特色說明,若有註記步行至捷運站距離與時間,其相關資料來源於Google地圖規劃及建議路線,實際步行距離與時間可能會因道路施工、交通狀況、天氣或其他活動與地圖結果有出入,仍須以實際路況為主。
📌房屋資料若與實際情形有所差異仍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
📌此資料僅供參考詳細內容以謄本記載為準。
📌系統刊登廣告,必須登載屋齡的規定,是故以地政謄本登記房屋第一次登記日期或建物成果圖登載日期資料,所粗估概算,並非切確實際屋齡特此明確告知。
📌照片如有街景為物件附近環境介紹非物件本身,單純是以提供參考示意用途,本頁面若有刊登格局,未依一定比例縮小繪製之概繪圖,與實況仍有差距須以房屋現況為準。
自我介紹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