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 憲哥林口正文化一路大馬路上透天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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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金:二個月
- 管
理費 :2058元/月 - 車
位 :平面式停車位,已含租金內 最 短租期 :一年裝潢程度 :簡易裝潢- 產
權 登 記 :已辦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附近交通:近林口國宅公車站; 1211/858公車站; 機場捷運A9站捷運站
屋況說明
●林口三井商圈精選店面,近扶輪公園,威秀、國賓雙影城
●正文化一路40米大馬路上,稀有透天店面出租
●車水馬龍,周邊應有盡有,適文武百業
●1樓店面,2〜4樓可當辦公室、倉庫…..等
●使用空間超大,有電梯可使用,地下室有雙車位
意者洽房仲憲哥0978-326-329
時奕不動產有限公司經紀人:劉坤圖(96)屏縣字第00167號
●正文化一路40米大馬路上,稀有透天店面出租
●車水馬龍,周邊應有盡有,適文武百業
●1樓店面,2〜4樓可當辦公室、倉庫…..等
●使用空間超大,有電梯可使用,地下室有雙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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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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