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3分鐘2樓套房限女謝絕癮君子
昨日瀏覽:129 ( 80 | 49)
- 押
金 :二個月 車 位 :無- 最短租期:
一年 - 開伙:不
可以 養寵物 :不可以 - 身份要求:學生、上班族、家庭
- 性別要求:
女生 隔間材料 :水泥磚牆可 遷入日 :隨時- 格局:有
陽臺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未
核 實 - 產
權 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床
- 熱水器
- 電視
- 冰箱
- 冷氣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 沙發
- 天然瓦斯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附近交通:近永春公寓公車站; 永春捷運站; 後山埤捷運站; 松山火車站
屋況說明
1.限女,不可抽煙,不可養寵物
2.雙捷運2樓公寓,永春捷運3分鐘,便利商店1分鐘3間 麥當勞2分鐘 過3站為公車總站,松山火車站 交通便利
3.附近有林口市場,永春市場,五分埔商圈,饒河夜市,松山火車站,春光公園 ,林口公園,永吉國小,松山家商,祐德中學,忠孝醫院
4.低樓層套房,有獨立陽台
5.有:獨立對外陽台窗戶掛衣架/洗衣機/雙人獨立彈簧筒/雙人掀床/雙門衣櫃/1.2噸分離式冷氣機/32吋電視/冰箱/衛浴
6.陽台地板為磁磚,走道,室內為超耐磨木地板,電視(禾聯32吋),網路(中華電信光世代超高速100M/40M,無線WI-FI)
7.每間窗戶配:百葉窗/窗簾 有家的感覺
8.頂樓遠眺101 看煙火上頂樓就看到
9.麥當勞後排房屋鬧中取靜
10.專人收垃圾,不用等垃圾車,配合台北市收垃圾時間,周三周日不收垃圾,其餘時間請將垃圾用台北市專用垃圾袋裝好,回收的,同樣洗淨放1樓回收處,請不要將未食用完之容器隨意丟入,清潔阿姨已提醒多次,謝謝配合
11.欲承租者 20~35歲之間,單身上班族,無炊
12.簽約時,需本人到,攜名片,身分證件,留家裡電話,租金1個月押金兩個月(共3個月)請一次付清
13.合約一期為壹年,未滿壹年,提早解約者,押金扣一個月
14.租金不含電費,電費1度5元
15.公共空間(前陽台,走道)請不要擺設物品(鞋子等......)
16.送全新保潔墊
17.週五晚上,周日早上,不要撥打電話
P.S. 禁止在牆面及房東所屬物品上釘敲塗打與黏貼掛鉤,希望能找好的優質房客喔~~~
2.雙捷運2樓公寓,永春捷運3分鐘,便利商店1分鐘3間 麥當勞2分鐘 過3站為公車總站,松山火車站 交通便利
3.附近有林口市場,永春市場,五分埔商圈,饒河夜市,松山火車站,春光公園 ,林口公園,永吉國小,松山家商,祐德中學,忠孝醫院
4.低樓層套房,有獨立陽台
5.有:獨立對外陽台窗戶掛衣架/洗衣機/雙人獨立彈簧筒/雙人掀床/雙門衣櫃/1.2噸分離式冷氣機/32吋電視/冰箱/衛浴
6.陽台地板為磁磚,走道,室內為超耐磨木地板,電視(禾聯32吋),網路(中華電信光世代超高速100M/40M,無線WI-FI)
7.每間窗戶配:百葉窗/窗簾 有家的感覺
8.頂樓遠眺101 看煙火上頂樓就看到
9.麥當勞後排房屋鬧中取靜
10.專人收垃圾,不用等垃圾車,配合台北市收垃圾時間,周三周日不收垃圾,其餘時間請將垃圾用台北市專用垃圾袋裝好,回收的,同樣洗淨放1樓回收處,請不要將未食用完之容器隨意丟入,清潔阿姨已提醒多次,謝謝配合
11.欲承租者 20~35歲之間,單身上班族,無炊
12.簽約時,需本人到,攜名片,身分證件,留家裡電話,租金1個月押金兩個月(共3個月)請一次付清
13.合約一期為壹年,未滿壹年,提早解約者,押金扣一個月
14.租金不含電費,電費1度5元
15.公共空間(前陽台,走道)請不要擺設物品(鞋子等......)
16.送全新保潔墊
17.週五晚上,周日早上,不要撥打電話
P.S. 禁止在牆面及房東所屬物品上釘敲塗打與黏貼掛鉤,希望能找好的優質房客喔~~~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11 ,000 元/月
含清潔費/第四台/網路/水費
坪數 : 8坪 - 樓
層 : 2F/4F - 型態 :
公寓 現況 : 分租套房
更新於:40分鐘內
有效期:2021-02-13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