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租屋 > 新北市 > 板橋區 > 住辦 > 40000元以上 > 新北市板橋區新府路 (R16193963)

新板特區/屋主自租.稀有釋出平價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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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租屋,板橋租屋,住辦出租,大廳.主管室和內儲藏室.廚房通後小陽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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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月
  • 車 位
    面式停車位,費用另計
  • 性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管理費
    2650元/月
  • 最短租期
    半年
  • 開伙
    可以
  • 養寵物
    不可以
  • 份要求
    上班族
  • 朝向
    坐東北朝西南
  • 法定用途
    住商用
  • 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建物面積
    使
  • 權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桌子
  • 椅子
  • 冷氣
  • 衣櫃
  • 沙發
  • 熱水器
  • 天然瓦斯
  • 電視
  • 冰箱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

附近交通:近國道(全省)公車站; 全省南北/大台北總站公車站; 新北市府、大遠百公車站; 台北藍線、板橋捷運站; 府中、新埔站5分鐘捷運站; 台鐵火車站; 高鐵火車站

屋況說明
本大樓是A前棟面對新府路.小遠百貨。1.可工商登記 ;2. 押金一個月;3.辦公室租金區內平價 ; 4. 平面大空間車位( 另計租金 )[ 屋主自租售.皆可議 ]。

@含可租用圖中的- OA辦公桌椅/隔板x4;全新燈具 x4;分離式冷氣機( 1主機-2分機 );文件/樣品木.鐵櫃子x3。
附圖另有3樓-社區公用會議室( 20位容量、有老師休息室、專用衛生間.須另付費預約租用);歡迎真有誠意者,隨約可接待看屋。


一、辦公室出租()– 1. 角間採光視野佳,權狀33坪 (車位坪數另計 )、可自隔間成 2房1廳1衛1檔案室和小開放式後陽台,提供冷氣、水電、沒瓦斯;適小型(6人內)辦公室 (如:  ㄧ般事務所、貿易、企劃設計室、諮詢服務室、自媒體、營造業、各行業聯絡處、代書、工作研究室...非店面 )。2. 地下3樓大型( 9.3P)汽車位(暫佔用),人貨上下方便; 4. 車位租金(另計),5.押金一個月;6.承租客需負擔房屋管理費80元/ P,車位管理費 500元/月(若不租則免)、水.電.網路租用費用。


二、精華區週邊環境、辦公生活機能佳 -- 1. 位置在新板特區、五分鐘走程可達四鐵共構(高鐵/台鐵/環快/捷運)、公車/客運總站,市區/南北交通極便利; 2. 大小遠東百貨旁;新北市府、稅捐處旁、曼哈頓金融、國稅局、聯合辦事處…工商活動匯聚; 3. 近時尚商區、美食菜市場、郵局、銀行.全聯.7-11全家...生活機能佳。

三、大樓管理– 1. 全天候優質保全、郵件收發、安全衛生管理、人車分道; 2. 會客大廳氣派、適辦公商業來往; 3. 大樓規劃完善、全國惟二特區空橋串聯、副都心計畫區 。 

四、務請配合遵守公寓大廈管理辦法,不適合大行業、辦公室內不可開伙、不可養寵物。( 租售皆可)有誠意者、歡迎洽談。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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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0 元/月 租金波動
  • 局 :  1房1廳1衛1陽台
  • 坪數 :  33.12坪
  • 狀坪數 :  25.02坪
  • 樓層 :  5F/24F
  • 型態 :  電梯大樓
  • 現況 :  住辦
  • 區 :  馥華時尚會館
更新於:3分鐘內 有效期:2024-05-31
王先生(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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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6-851-077 轉 3794493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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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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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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