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租屋 > 台北市 > 信義區 > 住辦 > 40000元以上 >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R16531761)

春、後山雙捷運住辦壹樓 44天成交

瀏覽人數:415 132 |  283
台北租屋,信義租屋,住辦出租
/
prev
next
  • 押金
    二個月
  • 車 位
  • 性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管理費
    200元/月
  • 最短租期
    一年
  • 可以
  • 寵物
    不可以
  • 朝向
    北朝南
  • 定用途
    商業用
  • 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建物面積
    使照
  • 權登記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附近交通:近春光公園公車站; 永春捷運站; 後山埤捷運站; 松山火車站

屋況說明
臨永春,後山埤双捷運站,交通便捷,使用超過40坪,可朔四房,門口可停車,房間格局漂亮,使用空間大,旁有春光公園,全聯福利社,近林口街市場,麥當勞,超優質住辦壹樓。 板南線捷運後山埤站2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距離約327公尺),板南線捷運永春站4號出口步行約6分鐘(距離約499公尺)板南線捷運市政府站3號出口步行約18分鐘(距離約1449公尺)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55,000 元/月
  • 格局 :  3房2廳2衛1陽台
  • 數 :  35.18坪
  • 樓層 :  1F/7F
  • 型態 :  電
  • 現況 :  住辦
  • 區 :  無
更新於:43天前 有效期:2024-10-22
林小姐(屋主聲明:仲介勿擾)
44天成交
快速成交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
出租
中古屋
新建案
您還沒有瀏覽記錄唷
關閉
您還沒有收藏物件哦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