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正雲林路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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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
金 :二個月 - 車
位 :無 - 性
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管
理費 :32800元/月 最 短租期 :一年 - 開伙:不
可以 - 養寵物:
不 可以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
使 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見使照 - 產權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冷氣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床
- 沙發
- 熱水器
- 天然瓦斯
- 電視
- 冰箱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屋況說明
(1)屋況一流
全室耐磨木地板,超新大噸數冷氣,另有2間獨立空間,一間可做為主管辦公室,另一間可做為會議室;入門處設有接待區空間,可做為商品展示和廠商客戶接待區,溫馨又舒適。
(2)地理位置優越
本物件分區為商業區,位於斗六市精華地段雲林路,鄰近雲林縣縣政府等公務機構,洽公十分方便。
(3)生活機能完整,停車便利
一、二樓為星展銀行,鄰近麥當勞/家樂福/迪卡儂/24小時超商,斜對面就是星巴克咖啡廳,食、衣、住,行,樣樣方便。
物件左右50公尺內皆有停車場,客人來訪洽公,停車不用煩惱!
(4)交通位置和設施
500公尺處即可接斗六市外環道,,暢通整個斗六市;開車僅需要4分鐘就是斗六火車站/日統客運,交通相當方便,地點極佳!
(5)房屋方正大器,採光佳
本物件位於13樓,空氣清新,視野採光極佳!
97坪大空間規劃容易,無論是醫美診所、壽險公司、證劵公司、中小企業辦公室或公會,都非常適合,歡迎進駐!
(7)大樓居住管理素質高
本大樓有專人管理!專人清潔!環境優質!
大樓承租者包括中醫師公會、建築師公會、藥師公會、富邦人壽公司、星展銀行,居住素質高!
全室耐磨木地板,超新大噸數冷氣,另有2間獨立空間,一間可做為主管辦公室,另一間可做為會議室;入門處設有接待區空間,可做為商品展示和廠商客戶接待區,溫馨又舒適。
(2)地理位置優越
本物件分區為商業區,位於斗六市精華地段雲林路,鄰近雲林縣縣政府等公務機構,洽公十分方便。
(3)生活機能完整,停車便利
一、二樓為星展銀行,鄰近麥當勞/家樂福/迪卡儂/24小時超商,斜對面就是星巴克咖啡廳,食、衣、住,行,樣樣方便。
物件左右50公尺內皆有停車場,客人來訪洽公,停車不用煩惱!
(4)交通位置和設施
500公尺處即可接斗六市外環道,,暢通整個斗六市;開車僅需要4分鐘就是斗六火車站/日統客運,交通相當方便,地點極佳!
(5)房屋方正大器,採光佳
本物件位於13樓,空氣清新,視野採光極佳!
97坪大空間規劃容易,無論是醫美診所、壽險公司、證劵公司、中小企業辦公室或公會,都非常適合,歡迎進駐!
(7)大樓居住管理素質高
本大樓有專人管理!專人清潔!環境優質!
大樓承租者包括中醫師公會、建築師公會、藥師公會、富邦人壽公司、星展銀行,居住素質高!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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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