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空 間)適倉庫,廠辦,住家鄰社子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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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金:二
個 月 - 車 位:平面式
停車位, 已含租金內 - 性別要求:男女生皆可
管理費 :無- 最
短租期 :一年 - 開
伙 :可以 - 養
寵 物 :可以 - 身
份要求 :學生、上班族、家庭 - 法
定用途 :住家用 - 建物面積:24
.40坪(不含公設) - 產權登記:已
辦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屋況說明
挑戰北市倉儲店面最低價
社子主要幹道後第一巷,租金省一半;門口可免費停車,上下貨方便,貨車3分抵周遭環河快速道路,洲美橋,重陽橋及百齡橋,5分上中山高速公路;人行走2分鐘有11條路線公車搭乘,鄰公有停車場,訪客方便停車;緊臨一萬多平方公尺社子公園、警察局、河濱自行車道丶市場、超市、便利店,生活機能便捷,尤適有老人、小孩之家庭.備3相用電。捷運興建中。
11月租約到期,12月方可承租。
社子主要幹道後第一巷,租金省一半;門口可免費停車,上下貨方便,貨車3分抵周遭環河快速道路,洲美橋,重陽橋及百齡橋,5分上中山高速公路;人行走2分鐘有11條路線公車搭乘,鄰公有停車場,訪客方便停車;緊臨一萬多平方公尺社子公園、警察局、河濱自行車道丶市場、超市、便利店,生活機能便捷,尤適有老人、小孩之家庭.備3相用電。捷運興建中。
11月租約到期,12月方可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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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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