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大同 公園★住商辦廠多用★門前方便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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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金:面議
- 車
位 :平面式停車位,已含租金內 性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管理費:--
- 最
短租期 :一年 - 開伙:
可以 - 養寵物:可以
身份要求 :學生、上班族、家庭 - 朝向:坐
北 朝 南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
使 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使照
- 產權登記:已辦
房東提供
- 床
- 熱水器
- 冷氣
- 網路
- 第四台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沙發
- 天然瓦斯
- 電視
- 冰箱
- 洗衣機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公園綠地;學校;夜市
附近交通:近重慶北路公車站; 延平北路公車站; 圓山捷運站
屋況說明
士林大同公園★住辦兩用★門前停車
感動的好住宅或兩用辦公空間 -
→空間 獻給追求生活高品質的你空間
★一、(寬敞空間) 的住宅空間感 / 貼心的規畫住的好舒服 :
【設備充足生活好品質。】全新裝潢、知名設計公司規畫、設備附上一應具全 / 即可入住。
●(1)專屬小客廳、書桌辦公小空間 / 專屬私人空間。
●(2)門前可臨時停車 / 省下臨停車費。
●(3)可設廚房空間 / 管線預留聰明規劃。
●(4)收納完整的空間 / 空間彈性的擺設。
●(5)格局方正貼心的設計 / (空間好磁場)、設計師特色裝潢,我家氣氛最好。
→交通
★二、(四通八達)的交通條件
【交通四通八達、連結國道、快速道路】
●(1)鄰近國道/ 轉高速公路、南下桃園北上、其他地方超級方便;快速道路連結各區域。
●(2)各式便橋連結,三重蘆洲區、台北車站、士林區、內湖區。
★三、( 管理完善的大樓 ) 貼心環境:
→【線上監控保全、最新儲值電表管理】
●(1)24H監控保全/住的好安心。
●(2)電表專人管理 / 用電好便利。
●(3)線路全新更新 / 不怕線路怪怪、好安全。
→環境
★四、(學區、公園、超市)環繞生活機能超方便
【蝦米放假就是好好宅在家,就是太方便了】
●(1)葫蘆國小、重慶國中、私立育幼院。/ 學區圍繞。
●(2)社區圖書館 / 文青青年最愛。
●(3)公園圍繞 / 健康樂活好放鬆。
●(4)水岸運動步道 / 樂活生活。
●(5)超市、銀行、郵局、餐廳小吃、家樂福 / 步行一日生活圈。
●(6)夜市、咖啡店 / 悠閒自在假日情趣。
感動的好住宅或兩用辦公空間 -
→空間 獻給追求生活高品質的你空間
★一、(寬敞空間) 的住宅空間感 / 貼心的規畫住的好舒服 :
【設備充足生活好品質。】全新裝潢、知名設計公司規畫、設備附上一應具全 / 即可入住。
●(1)專屬小客廳、書桌辦公小空間 / 專屬私人空間。
●(2)門前可臨時停車 / 省下臨停車費。
●(3)可設廚房空間 / 管線預留聰明規劃。
●(4)收納完整的空間 / 空間彈性的擺設。
●(5)格局方正貼心的設計 / (空間好磁場)、設計師特色裝潢,我家氣氛最好。
→交通
★二、(四通八達)的交通條件
【交通四通八達、連結國道、快速道路】
●(1)鄰近國道/ 轉高速公路、南下桃園北上、其他地方超級方便;快速道路連結各區域。
●(2)各式便橋連結,三重蘆洲區、台北車站、士林區、內湖區。
★三、( 管理完善的大樓 ) 貼心環境:
→【線上監控保全、最新儲值電表管理】
●(1)24H監控保全/住的好安心。
●(2)電表專人管理 / 用電好便利。
●(3)線路全新更新 / 不怕線路怪怪、好安全。
→環境
★四、(學區、公園、超市)環繞生活機能超方便
【蝦米放假就是好好宅在家,就是太方便了】
●(1)葫蘆國小、重慶國中、私立育幼院。/ 學區圍繞。
●(2)社區圖書館 / 文青青年最愛。
●(3)公園圍繞 / 健康樂活好放鬆。
●(4)水岸運動步道 / 樂活生活。
●(5)超市、銀行、郵局、餐廳小吃、家樂福 / 步行一日生活圈。
●(6)夜市、咖啡店 / 悠閒自在假日情趣。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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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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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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