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張 犁捷運 站1分鐘★採光佳★優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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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
金 :二個月 車 位 :無- 性別要求:男
女生皆可 - 管理費:-
- - 最
短租期 :一年 - 開伙:不
可以 - 養寵物:不可以
- 身
份要求 :上班族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見使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見使照 - 產
權 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冷氣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床
- 沙發
- 熱水器
- 天然瓦斯
- 電視
- 冰箱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屋況說明
租金18000(含管理費)
可公司登記
六張犁捷運站步行1分鐘
含置物架及桌椅
專營不動產租賃媒合、代租、代管、包租代管服務!
免費帶看,不收費用!
成交不易,媒合成功均酌收半個月租金作為服務費~感謝您!
賞屋專線: 0931-913-600潘先生
歡迎加LINE好友:familyjifu (為免漏訊,請盡量以電聯為主)
本件之照片僅反應目前房屋現況狀態。本廣告登載之資訊,如與實際情況有差異時,以該公寓大廈之規定、住戶規約或現場實際丈量為主。登記之資訊以地政機關登載之資料為準。
全家不動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經紀人:鄭秀美(110)北市經證字第018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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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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