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租屋 > 新北市 > 汐止區 > 住辦 > 20000-40000元 > 新北市汐止區樟樹一路 (R19005807)

美樂*汐止平面三房*新裝潢可工作室空間大*有倉庫*門前可停車 10天成交

瀏覽人數:73 11 |  62
新北租屋,汐止租屋,住辦出租
1 / 13
prev
next
  • 押金
    個月
  • 車 位
    平面式停車位,已含租金內
  • 性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短租期
  • 開伙
    可以
  • 寵物
  • 份要求
    生、上班族、家庭
  • 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法定用途
    使照
  • 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建物面積
    使照
  • 產權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桌子
  • 熱水器
  • 冷氣
  • 椅子
  • 衣櫃
  • 沙發
  • 天然瓦斯
  • 電視
  • 冰箱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附近交通:近汐科火車站

屋況說明

盡可能不要在591留言,有時候會沒辦法馬上注意591留言系統

建議打電話或加LINE詢問,可馬上告訴您房子需求!!!感謝~
LINE ID: 
mini9120 】【電話:0917-810-210 

--
免費帶看--歡迎預約看房--

*新裝潢大空間*有一個倉庫可使用*
1.
採光通風佳,好停車
2.住家,辦公,新創業非常合適
,稀有釋出

3. 住家安全.放心.



此物件法定用途:詳如使照或見其他登記事項此物件現況用途:住家用

『我們除了服務本國優質的客戶外,也會提供給來台灣工作的人士,包括日本、歐洲、美國、香港、韓國等外商全方面的租賃服務。有空間大小的疑慮,請務必撥電話詢問再多的廣告詞,不如來一趟現場好好的感受一下熱誠貼心服務態度,讓您看屋無壓力,好輕鬆!!!免費看屋實施中!!!帶看辛苦-成交後酌收半個月服務費誠摯感謝您』Apartfromdomesticexcellentcustomerservice,wewillalsoprovidedtothepeopletocometoTaiwan,includingJapan,Europe,theUnitedStates,HongKongandotherforeigninvestorsofallaspectsofleasingservices.Professionals.Intimate.RelievedRentingsoeasy!Transactionswillchargeaservicefee!Thaksyou!弊社は台湾現地の人だけではなく、日本やヨーロッパ・アメリカ・香港などからの外国人就職者にも、賃貸・部屋探しのサービスを提供しております。良質なサービスを提供し、また親切な案内で内見の時は気楽に見て回れます!物件の内見など無料案内、実施中!※賃貸物件の内見の案内は大変なので、契約後は案内の報酬として家賃の半月分を別途ご請求させていただきます。《美好》《快樂》【美樂房屋】((本公司真摯地傾聽客戶的心聲,為致力於提供更優質的服務而努力))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32,000 元/月
  • 格局 :  3房2廳1衛1陽台
  • 坪數 :  25.07坪
  • 層 :  1F/5F
  • 型態 :  公寓
  • 現況 :  住辦
更新於:2天前 有效期:2025-08-19
黃小姐(仲介,收取服務費)
美樂房屋有限公司 詳情

營業員證書字號:111年登字第430852號

經紀業:美樂房屋有限公司

公司名:美樂房屋有限公司

分公司:松山

10天成交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 13
出租
中古屋
新建案
清空瀏覽歷史記錄
登入查看所有收藏
您還沒有瀏覽記錄唷
關閉
您還沒有收藏物件哦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