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府 中馬路邊經濟小資工作室可住可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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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
金 :二個月 - 車
位 :無 性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管理費:-
- 最短租期 :4月- 開伙:不可以
- 養
寵物 :不可以 - 身
份 要求 :學生、上 班族、家庭 - 朝
向 :坐 南朝北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 產
權登記 :未辦
房東提供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床
- 熱水器
- 冰箱
- 洗衣機
- 沙發
- 天然瓦斯
- 電視
- 冷氣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附近交通:近中興醫院公車站; 福星里公車站; 府中捷運站; 板橋火車站
屋況說明
(可合租) 可短租
馬路邊 很適合 辦公 工作室 美甲 按摩指壓 小教室 補教業 或雅房
當房間也很大很適合 可兩人同租
因為不常上網看留言 所以請直接打電話預約看屋 謝謝~
交通方便
有兩間 月租4000~8500元 不是頂樓 有加蓋屋頂不會太熱
經濟小資省錢上班族
板橋四川路和忠孝路交界 到府中或板橋捷運 十幾班公車5分鐘就到車站
騎到捷運6分鐘
也歡迎 台藝大學 亞東技術大學、致理大學、光華、豫彰商職
同學承租工作室 或分租
單純環境 希望租給 個性好 安靜 無不良嗜好 的朋友
限正職者 生活機能超方便 (不可養寵物 不可抽菸喝酒)
飲食商店林立 超方便,傳統市場 附近也有商店街,
府中附近鄰近府中站百貨公司
電影院林立,南雅夜市非常方便,便利超商幾步就一家。
後面巷子走過去 很多小吃店 飲食方便
***不是頂樓加蓋
可兩人同租 另有雅房出租 水電雜費另外,五臟聚全。
境優。好房子願與朋友分享~~
府中捷運騎車 5分 步行10分鐘
打電話來 未回覆時請再次聯絡
看屋時間最好是>> 早上11點以前 或 晚上20:30之後 (才有時間看屋)
(拒絕拍照 廣告宣傳仲介勿擾
走路1分也有U-Bike 只要有悠遊卡就能免費使用30分鐘)
馬路邊 很適合 辦公 工作室 美甲 按摩指壓 小教室 補教業 或雅房
當房間也很大很適合 可兩人同租
因為不常上網看留言 所以請直接打電話預約看屋 謝謝~
交通方便
有兩間 月租4000~8500元 不是頂樓 有加蓋屋頂不會太熱
經濟小資省錢上班族
板橋四川路和忠孝路交界 到府中或板橋捷運 十幾班公車5分鐘就到車站
騎到捷運6分鐘
也歡迎 台藝大學 亞東技術大學、致理大學、光華、豫彰商職
同學承租工作室 或分租
單純環境 希望租給 個性好 安靜 無不良嗜好 的朋友
限正職者 生活機能超方便 (不可養寵物 不可抽菸喝酒)
飲食商店林立 超方便,傳統市場 附近也有商店街,
府中附近鄰近府中站百貨公司
電影院林立,南雅夜市非常方便,便利超商幾步就一家。
後面巷子走過去 很多小吃店 飲食方便
***不是頂樓加蓋
可兩人同租 另有雅房出租 水電雜費另外,五臟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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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來 未回覆時請再次聯絡
看屋時間最好是>> 早上11點以前 或 晚上20:30之後 (才有時間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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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1分也有U-Bike 只要有悠遊卡就能免費使用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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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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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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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