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捷運 🔥門口好 停車住辦(可做店面)🏆太平洋沛嫺
昨日瀏覽:2 ( 0 | 2)
押金 :二個月車 位 :無性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管理費:--
最 短 租期 :一年- 開
伙 :可以 - 養寵物:可以
- 身份要求:學生、
上班族、家庭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使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見使照 - 產
權登記 :已辦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屋況說明
使用用途為商業用
房屋介紹
租金:40000元(含管理費)
格局:開放式格局
樓層:1樓/共六層
坪數:24.6坪
#成交酌收房仲服務費半個月
物件特色:
⇀屋況極佳 即可入駐
⇀可住可辦 適合倉庫、雜貨店、冷氣工程等行業
⇀門口好停車 商圈成熟 地段極佳
☎️賞屋專線:0981-094-932
⇝歡迎屋主委託售屋~沛嫺使命必達!
⇝歡迎來電詢問約看屋~沛嫺馬上幫您安排!
🏠太平洋房屋員山環球加盟店
皇星不動產有限公司 經紀人:于凡(107)新北經字第003538號
✿溫馨小提醒✿
1.本物件資料如有誤植,本店備有地政機關核發之謄本做為查核,觀迎蒞臨本店詳閱,謝謝
2.本頁面圖片如有街景,為本物件附近環境介紹,並非物件本身,單純作為提供參考的示意用途。
3.本頁面若有刊登格局圖,未依依定比例縮小繪製之概繪圖,與實際屋況仍有差距,須以房屋現況為準。
4.以上房屋特色說明,若有註記步行至捷運站的距離與時間,其參考資料來自Google地圖,實際步行距離與時間可能會因道路施工,交通狀況,天氣或其他活動而有所差距,仍需以實際路況為準。
5.本頁面所標示的屋齡資料,可能因地政機關資料及建物權狀皆無標示建築完成日,所以採用地政謄本第一次登記房屋日期或建物成果圖登載日期所粗估概算物件特色
房屋介紹
租金:40000元(含管理費)
格局:開放式格局
樓層:1樓/共六層
坪數:24.6坪
#成交酌收房仲服務費半個月
物件特色:
⇀屋況極佳 即可入駐
⇀可住可辦 適合倉庫、雜貨店、冷氣工程等行業
⇀門口好停車 商圈成熟 地段極佳
☎️賞屋專線:0981-094-932
⇝歡迎屋主委託售屋~沛嫺使命必達!
⇝歡迎來電詢問約看屋~沛嫺馬上幫您安排!
🏠太平洋房屋員山環球加盟店
皇星不動產有限公司 經紀人:于凡(107)新北經字第003538號
✿溫馨小提醒✿
1.本物件資料如有誤植,本店備有地政機關核發之謄本做為查核,觀迎蒞臨本店詳閱,謝謝
2.本頁面圖片如有街景,為本物件附近環境介紹,並非物件本身,單純作為提供參考的示意用途。
3.本頁面若有刊登格局圖,未依依定比例縮小繪製之概繪圖,與實際屋況仍有差距,須以房屋現況為準。
4.以上房屋特色說明,若有註記步行至捷運站的距離與時間,其參考資料來自Google地圖,實際步行距離與時間可能會因道路施工,交通狀況,天氣或其他活動而有所差距,仍需以實際路況為準。
5.本頁面所標示的屋齡資料,可能因地政機關資料及建物權狀皆無標示建築完成日,所以採用地政謄本第一次登記房屋日期或建物成果圖登載日期所粗估概算物件特色
自我介紹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含管理費
- 格局 : 開放式格局
- 坪
數 : 24.6 坪 - 樓
層 : 1F/6F - 型態 : 店面(店
鋪) 現況 : 住辦 - 社區 : 京華大地
B區
更新於:5小時內
有效期:2025-09-26
掃碼QRcode撥打電話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