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 捷運站 旁~電 梯大套房(小型辦公室),可登記
昨日瀏覽:18 ( 1 | 17)
押金 :二個月 - 車 位:無
- 性別要求:男女生皆可
管理費 :1330元/月- 最
短租期 :一年 - 開伙:可
以 - 養
寵物 :不可以 - 身
份 要 求 :學生、上班族、家庭 - 朝向:坐
東 朝 西 法定用途 :商業用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
使照 - 產權登記:已辦
房東提供
- 衣櫃
- 熱水器
- 天然瓦斯
- 冰箱
- 冷氣
- 桌子
- 椅子
- 床
- 沙發
- 電視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公園綠地;學校;夜市
附近交通:近大安高工公車站; 大安捷運站
屋況說明
大安捷運站5號出口旁~電梯小型住家-辦公室,可工商登記,
大樓24小時管理代收包裹,垃圾集中處理
室內:格局方正,空間寬敞,採光佳,有一閣樓~增建(請參考照片)
歡迎來電預約賞屋~洽詢服務專線: 0915-188-537 聯絡人: 李先生
因591手機版廣告頁面的即時問答(在線諮詢)~無法馬上通知,請來電或加賴手機ID~0915-188-537,
【住商不動產-信義安和加盟店】:晟嘉房屋有限公司 李杰峰(105)新北市經證字第003265號
秉持專業的態度 服務的理念 竭誠為您服務 ★感恩★
1:以上房屋物件資料若與實際情形有所差異時,仍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
2.:本頁面所刊照片若有室外照而非物件本身時,單純是以房屋標地附近街景照片提供參考示意用。
3:本頁面若有刊登格局圖,係未依一定比例縮小繪製之概繪圖,與實況仍有差距,仍須以房屋現場為準。4:上述房屋特色說明若有註記步行至捷運站距離與時間,其相關資料來源於Google地圖規劃及建議路線,實際步行距離與時間可能會因道路施工、交通氣或其他活動而與地圖結果有出入,仍須以實際路況為準。
5:本頁面所標示屋齡資料若與實際屋齡有所誤差,乃因地政機關資料及建物權狀登記皆無標示建築完成日,為配合591系統刊登廣告必須登載屋齡的規地政謄本登記房屋第一次登記日期或建物成果圖登載日期資料所粗估概算,並非切確實際屋齡,特此明確告知。
大樓24小時管理代收包裹,垃圾集中處理
室內:格局方正,空間寬敞,採光佳,有一閣樓~增建(請參考照片)
歡迎來電預約賞屋~洽詢服務專線: 0915-188-537 聯絡人: 李先生
因591手機版廣告頁面的即時問答(在線諮詢)~無法馬上通知,請來電或加賴手機ID~0915-188-537,
【住商不動產-信義安和加盟店】:晟嘉房屋有限公司 李杰峰(105)新北市經證字第003265號
秉持專業的態度 服務的理念 竭誠為您服務 ★感恩★
1:以上房屋物件資料若與實際情形有所差異時,仍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
2.:本頁面所刊照片若有室外照而非物件本身時,單純是以房屋標地附近街景照片提供參考示意用。
3:本頁面若有刊登格局圖,係未依一定比例縮小繪製之概繪圖,與實況仍有差距,仍須以房屋現場為準。4:上述房屋特色說明若有註記步行至捷運站距離與時間,其相關資料來源於Google地圖規劃及建議路線,實際步行距離與時間可能會因道路施工、交通氣或其他活動而與地圖結果有出入,仍須以實際路況為準。
5:本頁面所標示屋齡資料若與實際屋齡有所誤差,乃因地政機關資料及建物權狀登記皆無標示建築完成日,為配合591系統刊登廣告必須登載屋齡的規地政謄本登記房屋第一次登記日期或建物成果圖登載日期資料所粗估概算,並非切確實際屋齡,特此明確告知。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25,000 元/月
租金波動
- 格局 :
1房1 廳1衛0陽台 - 坪數 : 11.57坪
- 樓層 : 6F
/11F - 型態 : 電
梯 大 樓 - 現況 : 住辦
- 社區 : 朝代金站大樓
更新於:2天前
有效期:2025-11-16

掃碼QRcode撥打電話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