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里市區一樓辦公室樓上員工宿舍透天6房3衛浴1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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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 :二個 月 - 車
位 :平面式 停車位,已含租金內 - 性別要求:男女生
皆可 - 管理費:
-- 最短租期 :一年 - 開伙:不
可以 - 養
寵物 :不可以 - 朝向:坐
東 朝西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
使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
使照 產權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床
- 沙發
- 熱水器
- 冷氣
- 洗衣機
- 天然瓦斯
- 電視
- 冰箱
- 網路
- 第四台
屋況說明
🏠 【后里市區四樓透天店面,適合辦住,一樓辦公室,樓上當員工宿舍,整棟6房一廳一廚3衛浴出租】
✨ 近月眉麗寶|美光中科|友達.矽品.交流道:
✨ 適合 美光外包商、一樓當辦公室跟員工宿舍、或同事合租、自住,乾淨行業店面:
📌 仲介物件,成交簽約收取 50% 仲介服務費
📍 地點優勢
🚗 鄰近月眉、麗寶、美光科技、糖廠
🛒 生活機能佳:楓康超市、傳統市場、甲后路商圈皆近在咫尺
🏡 物件資訊
類型|透天厝整棟出租
地點|台中市后里區
車位|騎樓可停汽機車,室內客廳不使用也可停 1 台,附近好停車
水電|台水台電
🛏 格局配置(共 6 房|3 衛|1 廚房|1 廚廳|1 露臺|1 間室內晒衣場)
ㄧ樓|騎樓車庫、客廳、廚廳、衛浴
二樓|1 大房、1 和室、1 房、1 衛浴1陽台
3三樓|3 房、1 衛浴1陽台
4 樓|前面大露臺、1 房、1間室內晒衣場
🛋 配備設備
家電:
冷氣 7 台、電熱水器 1 台、洗衣機 1 台
吊扇3台
廚房:
瓦斯爐、流理台、廚櫃,(如要煮菜,房東可再買一台排油煙機)
家具:
雙人彈簧床 7 組、床板 10 個、衣櫥 5 組、書桌 6 組、椅子 7 張、沙發、茶几、書櫃、五斗櫃等
💰 租金:
現有屋況
租金38000
🚫 租屋規範:
禁公媽
禁神明
禁寵物
室內禁菸
禁外籍
✅ 可租屋補助
✅ 可報稅
🎯 適合對象
✔ 店面.住家(不租油湯行業)
✔ 外包廠商
✔ 辦公室
✔ 員工宿舍
✔ 同事合租
✔ 一般家庭住家
最短租期一年
我有搖控器
歡迎找我林小姐帶看,請加我lD:a0917603695
感恩!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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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點優勢
🚗 鄰近月眉、麗寶、美光科技、糖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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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件資訊
類型|透天厝整棟出租
地點|台中市后里區
車位|騎樓可停汽機車,室內客廳不使用也可停 1 台,附近好停車
水電|台水台電
🛏 格局配置(共 6 房|3 衛|1 廚房|1 廚廳|1 露臺|1 間室內晒衣場)
ㄧ樓|騎樓車庫、客廳、廚廳、衛浴
二樓|1 大房、1 和室、1 房、1 衛浴1陽台
3三樓|3 房、1 衛浴1陽台
4 樓|前面大露臺、1 房、1間室內晒衣場
🛋 配備設備
家電:
冷氣 7 台、電熱水器 1 台、洗衣機 1 台
吊扇3台
廚房:
瓦斯爐、流理台、廚櫃,(如要煮菜,房東可再買一台排油煙機)
家具:
雙人彈簧床 7 組、床板 10 個、衣櫥 5 組、書桌 6 組、椅子 7 張、沙發、茶几、書櫃、五斗櫃等
💰 租金:
現有屋況
租金38000
🚫 租屋規範:
禁公媽
禁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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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禁菸
禁外籍
✅ 可租屋補助
✅ 可報稅
🎯 適合對象
✔ 店面.住家(不租油湯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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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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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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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