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埔A1
                昨日瀏覽:1 ( 0 |  1)
            - 押金 :二個月
- 車 位:平面式停車位,已含租金內 
- 性別要求 :男女- 生皆可 
- 管理費:-- 
- 最短租期:兩年
- 開伙 :可以
- 養寵物 :不可以 
- 身份要求 :上班族、家庭
- 朝向 :坐西- 北朝東南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使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使照
- 產權登記:已辦
房東提供
                            - 桌子
- 椅子
- 熱水器
- 天然瓦斯
- 冰箱
- 冷氣
- 衣櫃
- 床
- 沙發
- 電視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
附近交通:近高鐵桃園站公車站; A18高鐵桃園捷運站
屋況說明
                        1.正青埔蛋黃區,距高鐵桃園站僅約500米,步行只要大概7分鐘💯
2.國泰站前廣場旁第一排,核心商業區中心點,氣派商業大樓,與各行業菁英為鄰👍
3.全室高檔裝潢,一間主管室、一間會議室、開放式茶水間、共同辦公區,空間充分高效利用。
4.附整套辦公家具、會議桌椅,可立即進駐開工營業。
5.附車位。
6.可合法公司登記👌
中信房屋青埔高鐵站前盟店 玖禾不動產開發有限公司 (112)竹市字第00281號劉雲滋
                    
                    
                    2.國泰站前廣場旁第一排,核心商業區中心點,氣派商業大樓,與各行業菁英為鄰👍
3.全室高檔裝潢,一間主管室、一間會議室、開放式茶水間、共同辦公區,空間充分高效利用。
4.附整套辦公家具、會議桌椅,可立即進駐開工營業。
5.附車位。
6.可合法公司登記👌
中信房屋青埔高鐵站前盟店 玖禾不動產開發有限公司 (112)竹市字第00281號劉雲滋
自我介紹
                        
仲介  張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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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800 元/月 
                                                            
                            含管理費
                        
                        - 格局 : 2房2 廳2衛1陽台 
- 坪數 : 24.52坪 
- 樓層 : 1 - 8F/18F 
- 型態 :  電 梯大樓 
- 現況 :  住辦 
- 社區 : 國際金融雙星
                            更新於:11小時內
                            有效期:2026-01-02
                        
                    掃碼QRcode撥打電話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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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