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自住/整棟透天/個人工作室/員工宿舍
- 押
金 :二個月 車 位 :無性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管
理費 :-- 最 短 租期 :一年- 開伙:
可以 養寵物 :可以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使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見 使照 - 產
權登記 :已辦
- 桌子
- 衣櫃
- 熱水器
- 冷氣
- 洗衣機
- 椅子
- 床
- 沙發
- 天然瓦斯
- 電視
- 冰箱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學校;醫療機構
⭕️整棟出租優先/分租亦可
#整棟含有
✅一樓店面:玻璃門面、櫃檯、隔間(雅房)、廚房
✅二樓:自由運用打通大空間、雅房x1,浴廁x2
✅三-四樓:獨立套房x3(變頻冷氣、洗衣機、大陽台、全新浴廁)
✅隔間(雅房)x2(獨立工作室含變頻冷氣及簡單裝潢)
#房屋介紹
1-2F有220V電壓,整棟全新變頻冷氣,浴廁全新、油漆粉刷乾淨,餐桌2張、2樓高長招、120cm圓招各一、隔壁有空地可租用當停車位使用(可停4-5台)
⭕️適合店住,當員工宿舍/長照辦公室、美甲美睫、 美容、美胸、綵耳、熱臘、按摩、美體、治療師等微型創業者自住及辦公。
💙傢俱可談。
✅附近可停汽機車。
歡迎來電約看。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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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