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租屋 > 台中市 > 南屯區 > 住辦 > 40000元以上 > 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二段 (R20663312)

正七期|惠中路獨棟大透天|8房全室落地窗|可自行裝潢

昨日瀏覽:0 0 |  0
台中租屋,南屯租屋,住辦出租,全室落地窗 陽光辦公區
/
prev
next
  • 押金
    面議
  • 平面式停車位,已含租金內
  • 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管理費
  • 短租期
    一年
  • 可以
  • 養寵物
    可以
  • 份要求
    學生、上班族、家庭
  • 法定用途
    見其他登記事項
  • 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建物面積
    見使照
  • 權登記
房東提供
  • 衣櫃
  • 熱水器
  • 冰箱
  • 冷氣
  • 洗衣機
  • 桌子
  • 椅子
  • 沙發
  • 天然瓦斯
  • 電視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附近交通:近惠文高中(惠中路)公車站; 惠文高中(公益路)公車站; 水安宮捷運站; 台中大慶火車站

屋況說明

【特色重點】

🌟 黃金商務地段:坐落南屯惠中路二段,緊鄰七期核心,企業門面佳,稀有獨棟釋出。

🌟 彈性裝潢空間開放自行裝修、改裝,格局方正深長,大空間自由發揮。

(適合設計工作室、建築事務所、電商營運中心打造品牌風格)

🌟 全室落地窗:每間房皆有大面採光,視野開闊,通風不潮濕,工作氣場極佳。

🌟 格局高效:7房1廳配置,可規劃為「主管辦公室、多人會議室、部門獨立作業區」,每間皆含衛浴(員工使用方便)。

🌟 頂級家電配置:全室配備冷氣(省電安靜)、簡約裝潢。

🌟 停車超便利:自家庭院可停汽車/機車(門口可停),客戶來訪或員工停車無虞,鄰近公園亦有好停車空間。

【生活機能】 交通與購物皆在 5 分鐘生活圈內,客戶來訪極便利,員工午餐選擇多!

🚇 捷運:水安宮站(騎車2分鐘/步行5分鐘/Ubike 3分鐘)

🚃 公車:惠文高中(惠中路)5、199;惠文高中(公益路)81、27、72、107、658;黎明大業路口 358、75、54

🛒 採購:家樂福文心店(騎車 2 分鐘)、全聯、楓康、黎明黃昏市場

🛍 商圈:誠品480(騎車3分鐘)、新光三越/大遠百(騎車4分鐘)、IKEA(騎車5分鐘)、勤美(騎車9分鐘)、逢甲夜市(騎車12分鐘)、公益路黎明路美食一級戰區(走路約5分鐘)

🌳 休閒:鄰近惠來公園、國家歌劇院

🏠 附近設施:鄰近惠文國小/惠文國中(過斑馬線即到)、林新醫院

【物件資訊】

· 地點: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二段(近惠文明星學區,接小孩方便)

· 租金:$95,000 / 月(誠可議)

· 格局:獨棟透天(8房7衛6陽台),格局方正深長,空間利用率極高。

· 裝潢:現況出租,同意租客依需求自行裝潢/鋪設地板/改裝風格(細節可談)

· 坪數:室內空間寬敞(現場感受最準確)

· 車位:門前庭院可停車 + 附近好停車

【費用說明】

水費/電費:依照台水、台電帳單繳納(財務透明,公司報帳清楚)

其他費用:無大樓管理費,大幅降低營運成本。

垃圾處理:下午3點有垃圾車,附近亦有定點垃圾區。

垃圾處理:下午3點有垃圾車,附近亦有定點垃圾區(免追車)

【適合對象】歡迎一般事務所、設計公司、法律/會計事務所等優質公司行號進駐。

📞 預約賞屋:意者請洽0974-000-836 或 加入LINE,好物件釋出稀有,建議提前來電預約看屋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95,000 元/月
  • 格局 :  7房1廳7衛6陽台
  • 坪數 :  80.97坪
  • 樓層 :  整棟/4F
  • 態 :  透天厝
  • 況 :  住辦
更新於:6天前 有效期:2026-05-11
江小姐(屋主聲明:仲介勿擾)
查看聯絡電話
0972-528-577轉4519538 說明
掃碼QRcode撥打電話
固話 留言
加好友
防騙提醒

591提醒您:以優質房屋照片、低於市價租金為誘餌,要求用Line聯絡,再以 不方便看房物件搶手為由, 讓您先付訂金的是詐騙!詳見 詐騙案例

已了解,繼續加LINE ({{ preventCount }}s)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
出租
中古屋
新建案
您還沒有瀏覽記錄唷
關閉
您還沒有收藏物件哦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