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興住辦 一 樓( 面寬八米)門口停車
- 押金:二個月
- 車 位:無
- 性別要求:男女生皆
可 - 管理費:無
最短租期 :一年- 開
伙 :可以 - 養
寵物 :可以 - 身
份要求 :學生、上班 族、家庭 - 法
定用途 :住家用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
使照 產權登記 :已辦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附近交通:近浮洲火車站
龍興街住辦一樓
一樓超過30坪含增建
另有地下室可使用
租金26000元
門口方便停車 巷寬單行道 面寬約八米
適合理髮 倉儲辦公室等等 鄰近市場 車站 公園 環河快速道路
0989251368輸入電話即可加LINE好友
歡迎來電預約看屋 或直接電洽 591訊息容易未顯示 回復較慢
台灣房屋 板橋特區特許加盟店 樂享家不動產有限公司
經紀人 吳筱筠 證號(104)新北字第003078號
台灣房屋 江北特區特許加盟店 冠亞不動產交易平台有限公司
經紀人 林孟葵 證號 (103)新北經字第 002943號
主要用途年份及坪數樓層 測量成果圖說若有誤差
依地政機關謄本登載所示
照片格局圖 為房屋內部現況 及周邊環境 實際以房屋內部現狀為主
如委託到期或已售出自動作廢
廣告刊登後實際狀況恐有變動,請來電洽詢為準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